大学生们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现场 |
北京林大毕业生被诉 助学贷款制度如何完善
□大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贷被起诉;银行称目前已与两所大学停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
□国家助学贷款发展已有8年,历经曲折,正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目前受益学生达到200万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多是贫困学生,银行何时起诉,是否应该起诉,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为国家助学贷款立法,把还款期限改为20年等,使之更有利于大学生发展
□法制网记者 周 斌
6月15日,从报纸上看到11位校友被银行起诉后,北京林业大学大四学生许明辉(化名)立即从床上跳下来,给北京的一所民营企业打去电话,表示愿意签约。
挂上电话后,许明辉有些后悔,那并不是一份他所心仪的工作,只是工资足以养活他自己、支持他弟弟的学业,以及支付8月份即将到来的助学贷款部分本息。
随后,许明辉给青海老家的村支书打了个电话,让他转告自己的父母:已经找到工作;然后拿起笔,给家里写信:分配他今后一年每月3000元的工资。
信塞进邮箱的一刹那,许明辉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他跑到食堂,点了3份小炒———这是他进大学以来第一次主动点小炒,“味道很好,只是菜似乎点多了”。
170人逾期还款,11人成被告
“我相信绝大多数大学生并非是恶意拖欠。”6月20日,在北京林业大学校园内,一名园林学院的老师表示并没有听说本校毕业生被起诉之事,但他相信这些学生肯定非主观原因而拖欠助学贷款。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我们与11名同学都取得了联系,有些同学确实家庭贫困,毕业后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造成还贷困难。”
把北京林大学生告上法庭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海东支行,其学生助贷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银行已经与11名同学取得了联系,目前正在协商如何处理;但银行暂时不会撤诉,因为仅仅通过一个电话,很难确定对方是否是恶意拖欠。”
对于本次诉讼,该工作人员称银行方也很无奈。她说,本案的11人分别在2002年至2005年间与本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银行分期给付每人约2.2万元,借款期限自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合同约定,贷款方应于毕业后次月20日开始还款;如连续三期未归还应偿付借款或一期借款已拖欠3个月以上的,银行可以宣布借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
“但银行考虑到如若起诉,可能会对学校声誉产生不良影响,对学生本人的家庭和他们将来的就业和贷款不利,所以迟迟没有起诉。”该工作人员说,银行一直积极主动地通过学校,与贷款学生联系协商还款事宜。
在认同“大多数国家助学贷款者逾期还贷或违约是因为客观原因”的前提下,该银行工作人员也指出,一些毕业生的还款意识和态度都不是很好,他们在言语中让人感觉对是否还款无所谓;还有一些毕业生直接就“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
“已经快2年了,如果银行再不起诉,等于放弃追偿的权力`;在金额上,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在效果上,如果不起诉,可能会导致其他贷款毕业生‘跟风’。”
海东支行助学贷款处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透露说,该支行与北京两所大学有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截止目前,逾期还款人数已达170人左右。
“今年,我们已经与这两所大学停止了助学贷款的合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但她否认了停止合作与毕业生违约还贷有关。
“他们已经是社会人员,违约被起诉与北京林大无关。”北京林大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而北京林大学生管理处负责人以“因为全面了解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正在出差”为由,要求记者“过段时间再来采访”。
诉讼,一种有效的手段?
当刘明看到网上一则“河南263名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出现在本省一家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上”的新闻时,他觉得自己有可能“出名”了。
此时刘明已经大学毕业一年,到四川找了一份“收入很一般”的工作。他翻出毕业时的通讯录,打电话给家在河南的同学,证实报纸上确实有自己的名字,甚至还有身份证号码(其中2位用XX代替)。
在还与不还的问题上挣扎了半天后,刘明向公司请假赶回老家,做了一件“让老家人很看不起的事”———工作一年后,还问家里要钱。而这钱,大多又是他父亲从亲戚家挨个借出来的。
“毕业后谁保证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呢?”北京林业大学大二学生王芳(化名)说,大一时,王芳在学校学生贷款办公室“工作”过一年,大多时候是通知同学贷款的发放和整理贷款学生资料。而她最不愿意做的,是每学期结束前,被要求打电话给贷款学生或直接去贷款学生寝室,询问还款计划。“看到他们默不做声的样子,我就觉得特别尴尬,甚至有几分怜悯。”
“我寝室就有一位助学贷款的同学。”北京林业大学大四学生小许说,“他一个月的生活费绝对不超过200元,早上4毛钱一个包子;中饭和晚饭是食堂二楼的‘特色大炒’,每顿1元5角左右,四年如一日,除了吃饭基本没有其他开销”。
“很难想像,平时穿着朴素的他们,如果有一天要站到被告席上,是一种怎样的场景。”
但事实上,近年来大学生因助学贷款违约而被起诉的事例,已屡见不鲜。
2005年12月,北京昌平法院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23名本科毕业生一案,因违约还贷,大学生被告上法庭。
2006年8月,浙江大学4名毕业生因没有按期偿还助学贷款,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海路支行告上法庭。当时因为4人毕业后都更改了联系方式,法院一时找不到人。
2007年2月,南京白下区法院审结5起拖欠国家助学贷款案,作为被告的欠贷大学生均未出庭。据报道,建设银行南京市大行宫支行今年可能对百余起同类欠款案提起诉讼。
“银行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诉讼是一种迫不得已,也是有效的手段。”一位参加过助学贷款诉讼的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提起诉讼后,大部分学生都主动与银行联系,及时还贷,而平时,“有些人找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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