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统计法院委托拍卖财产发现“二手房”三成多在三环内 法院资深执行法官称—— 拍卖“老赖”房屋最多可打8折
“二手车”近五成属经济型 最多打7折 普通市民可参加竞拍 北京法院网发布全部拍卖信息
从二环内到五环外的“二手房”,以市场价的8至9折就能买到!从捷达、富康到奔驰、宝马,以市场价的7至8折就能“拿下”!什么地方在常年搞这样的“优惠活动”?——原来,这是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在面向社会拍卖“老赖”或犯罪分子的财产。
据了解,这种拍卖形式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了。但由于种种原因,相当多的市民仍对此十分陌生。日前,记者经过对法官及拍卖公司的采访,在此对这种拍卖形式进行详细介绍。如果您有心去“淘宝”,读完这篇文章,就赶快行动吧!
“宝贝”都有啥?
财产基本是“大件”房屋和汽车居多
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北京市法院系统委托拍卖公司欲拍卖的财产,共有800多件。
这些财产基本是“大件”。从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到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再到商标、发明专利使用权等,不一而足。其中,以房屋和汽车这两样普通市民有可能购买的财产居多。经过统计,一年间,上了拍卖公告的房屋共有400多套,汽车260多辆。
房屋都啥样?
多为普通商品房六成位于五环内
类型
六成半的待拍卖房屋是普通商品房,一成是别墅,其余两成半是写字楼等商业用房。
位置
待拍卖房屋位置在三环以内的占三成多,位置在三环以外、五环以内的占近三成,五环以外其他地段的占四成。其中,五环以外的房屋,位置在昌平回龙观、天通苑、大兴亦庄及通州等成熟住宅地带占一半。(见表一)
卖价
丰台法院资深执行法官吴蔚告诉记者,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屋,最终拍出的价格,一般相当于市价的8至9折。
新旧程度
北京大田拍卖公司的刘经理表示,待拍卖房屋中,以上个世纪90年代兴建的房屋居多。在他们拍卖过的房屋中,有的房屋甚至十多年都没人住过,非常新。
建议与提醒
吴蔚法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这些房屋不能通过办理贷款或分期付款购买,竞拍者必须在拍卖成交后付清全款。
吴蔚法官称,这些房屋有可能在被法院查封前,存在拖欠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情况。如果欲参与竞拍,最好在拍卖前与物业等部门充分沟通,以免入住后发生纠纷。
拍卖公司的刘经理也介绍说,个别房屋的权属关系较为复杂,欲竞拍者最好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在其协助下充分了解房屋情况。
汽车都啥样?
品牌应有尽有多在20万元以下
市价
法院委托拍卖的汽车,品牌种类相当齐全,可谓“应有尽有”,其中既有市民青睐的经济型轿车,也有高档的商务用车和轿车。
市场价在10万元以下的占到近五成,包括奥拓、夏利、千里马、羚羊等;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占三成,包括桑塔纳、宝来、菱帅、雪铁龙等,20万元以上的占两成多,包括别克、奥迪、奔驰、宝马、陆虎、雷克萨斯等。(见表二)
卖价
吴蔚法官介绍,法院委托拍卖的汽车,最终拍出的价格,一般相当于市场价的7至8折。
新旧程度
刘经理告诉记者,待拍卖的车辆,一般都是六到八成新,全新的很少。
建议与提醒
刘经理告诉记者,车辆从被扣押到拍卖,要经历较长一段时间。长时间的存放,对车辆的性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车辆在拍卖之前,拍卖公司会安排预展时间。
刘经理建议,如果市民对待拍卖的车辆感兴趣,最好在专业人士陪同下先去看车,全面了解车况后再决定是否竞拍。
吴蔚法官提醒说,法院在扣押车辆时,很难同时收集到该车的全部手续。因此,竞拍成功后,新车主需要补办相关手续。
咋参与竞拍?
竞拍者要交保证金不低于市价5%
据了解,法院委托拍卖财产,是面对社会进行的,普通市民均可参加竞拍。
吴蔚法官告诉记者,拍卖前,拍卖公司将对财产进行公告。如果是动产,将公告7天;如果是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将公告15天。
法官提醒说,如果对公告中涉及的不动产、价值较高的动产或其他财产有兴趣,愿意参与竞拍,就一定要在拍卖前,向法院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法院确定,但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5%。
至于竞拍过程,则和一般的拍卖活动差不多,均为竞买人叫出最高应价后,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后成交。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将按比例从买受人处收取佣金: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3%。
咋了解信息?
法院网上能“淘宝”拍卖信息及时全面
市高级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在北京法院网(https://bjgy.chinacourt.org/)上,有本市各个法院委托各家拍卖公司发布的全部拍卖信息,且随时进行更新。如果市民想“淘宝”,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查询。
记者在该网站上看到,拍卖信息中既有关于待拍卖财产的描述,也注明了拍卖时间、拍卖地点及注意事项,还留有咨询电话。有意竞拍的市民,可以打电话进行咨询。
“宝贝”哪来的?
多为“老赖”财产拍卖为清偿债务
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法院拍卖的财产主要有两种来源。大部分是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而被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将这些财产予以变现,目的在于清偿其欠下的债务。
另外一部分是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贪官或其他犯罪分子被没收的财产。法院将这些财产变现后,将拍卖所得上缴国库。
相关链接
“宝贝”少人知法官抱憾
平谷法院副院长刘晓林告诉记者,本市法院系统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财产,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了。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待拍卖财产有两成到三成卖不出去,而信息发布不畅是原因之一。除“北京法院网”外,拍卖公司没有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许多市民不了解拍卖信息,甚至不知道法院委托拍卖这回事。
吴蔚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动产两次流拍、不动产或其他财产三次流拍后,就要解除查封、扣押或冻结,将财产返还给被执行人,待财产升值后,才可以考虑重新启动拍卖程序。这无论是对债权人或法院,还是对那些有心“淘宝”却无缘了解到信息的市民来说,都是个遗憾。
文/本报记者孙慧丽实习生马威石月炜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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