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家住在五楼,四楼住户李某将部分废弃的旧家具堆放在楼梯间,既影响整洁,又妨碍我通行,我多次要求他清除这些旧家具,他均以没有杂物间堆放为由,表示无可奈何,还说这样的事随处可见,从此两家关系紧张。
请问:在楼梯间乱堆杂物的行为违法吗,我应当如何维权呢?
读者 文强
文强读者: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共用楼梯间的住户在使用楼梯间时,也必须遵循上述原则,不得给他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妨碍。同时,《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梯间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建筑物之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其享有两种权利:一是共同的所有权,二是共同的管理权。李某在楼梯间堆放旧家具、影响卫生、妨碍通行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对楼梯间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你完全有权要求他排除妨碍、恢复楼梯间的原状。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本报法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