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4月8日,歌手戴娆的父亲起诉女儿不尽赡养义务(本报4月10日曾报道)。昨天上午,戴娆的经纪人与戴娆的父亲厉先生一起来到西城法院。经过法官主持调解,戴娆同意每月给父亲1200元,并当庭支付了今年的赡养费。
四天前,戴娆的生父到西城法院起诉戴娆,要求女儿对其赡养,每个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据了解,戴娆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戴娆一直由母亲抚养长大,28年来没有见过父亲。对于父亲突然起诉自己,戴娆的经纪人梁小姐称,“戴娆很吃惊”。
前天,戴娆来到法院,领取了起诉书,并表达了希望尽快解决此事的意思。
戴娆昨天没有到庭,她的经纪人梁小姐作为代理人与戴娆的生父厉先生一起出庭。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戴娆同意每个月给父亲1200元,并且当庭支付了一年的赡养费。
梁小姐介绍,戴娆正在照顾生病住院的母亲,因此没有出庭。在与父亲的纠纷问题上,戴娆没有计较父亲当年是否应该抚养自己。
厉先生对于跟女儿戴娆之间的关系,只说了一句,“心情很复杂,希望女儿能在精神上对我也有所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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