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柱通讯员谭林)“仅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100%,就不能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4月24日,四川遂宁市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9家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100%的企业没能通过审核。
据介绍,遂宁市在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100%在内的“五个否决”,规范创建企业的用工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四大类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100%,职工收入平均增长10%~15%以上。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首先看劳动合同签订率有多高。”2006年,遂宁市总工会与市级16家部门在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过程中,坚持“五个否决”:“对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100%、不依法纳税有拖欠、有重大伤亡安全事故、未全员参保有欠费、工会组织建立活动不好的企业,一律不准许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
该市还规定,即使对已命名表彰的企业也要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予以警告或限期改正直到取消荣誉称号。
据悉,为督促企业依照“五个否决”开展创建活动,今年以来,遂宁市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加大了对企业执行用工制度的检查力度,先后督促204家用人单位与17489名职工完善了劳动合同,有632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并建立了20多个行业工会和行业职代会。
此外,遂宁市还对一批有“创建”主动性和积极性、但劳动合同签订率却未达100%的企业进行培训,帮助这些企业完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