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修订交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12月3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无论是执勤执法用语、执勤执法行为举止、着装和装备配备,还是通行秩序管理、违法行为处理、实施交通管制,以及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新修订的工作规范都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修订后的工作规范增加了轻微违法行为适用教育、警告措施的具体规定,细化了交警执勤执法规范用语的规定,增加了交警执勤执法行为举止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考核评价。这些规定可操作性强,使交警道路执勤执法工作更加有规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