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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设施规划存漏洞 开发商不建学校照卖楼

2009年06月12日01:3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白云区某小区的配套学校被规划在住宅楼楼群中间,导致扰民,结果引发业主强烈反对而无法建,配套学校用地现为小区花园。

  白云区某小区的配套学校被规划在住宅楼楼群中间,导致扰民,结果引发业主强烈反对而无法建,配套学校用地现为小区花园。


  配套学校应由政府建

  ■新快报记者 何姗 陈显玲 实习生 梁静 摄影 陈显玲

  监管部门调整政策堵漏 但教育界人士指出治本之策

  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对于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问题的解决,要树立全局观念,力争一揽子解决,努力做到清理现状与规范未来相结合。对于现行政策的不足和执行政策的疏漏,应该予以完善。

  市房管局

  追回扣减土地出让金

  尽管“协调小组”已名存实亡,但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政策仍在执行,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已引起有关方面关注。

  针对开发商只建小区不按规划建学校的行为,广州市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堵住监管漏洞。主要是对那些“吃了肉”却“不吃骨头”的开发商,广州市房管局采取了如下措施让开发商“吐出吃下的肉”:

  2006年之后,根据国家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广州市已全面停止了以前在土地出让金中扣减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的做法,即开发企业应计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入库,其投入的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资金则根据其建设情况和教育部门的验收意见,另行向市财政申请返还,从而从制度上规范了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移交和资金管理,堵住了由于土地和教育部门多头管理造成的漏洞。

  同时,对历史上扣减的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进行清理,一方面对因规划调整等原因未进行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全额追缴扣减资金;对已进行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追回已扣减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的建设资金投入由其根据教育部门意见,另行向市财政申请返还。至今共计追回历史上扣减的土地出让金约10亿元人民币,基本完成了对历史项目的清理和资金追缴工作。

  对于这追回的10亿元中,有多少因开发商没有配建学校而没有再另行返还,房管局没有给出具体的统计。但2006年后的政策已说明目前已能从制度上防止开发商“先吃肉,不吃骨头”。

  市建委

  不建配套学校或不发预售许可

  一些教育界人士分析,学校建设与小区建设未能同步进行,关键是未在建设时序上进行规范,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监控,对此,市房管局已在审核开发项目预售许可时,要求开发企业必须同步提交公建配套项目的施工计划和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在核拨商品房预售监控款时,要审核公建配套项目的建设情况,对已核实公建配套未实施建设的开发企业,立即暂停其办理预售款划拨手续,并在监控中存留相应建设资金;实行预售监控款最低留存制度。开发企业申请取消预售款监控账户,需提供公建配套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公建配套工程的消防、永久供水供电等验收证明。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在已核发预售证的下期工程的监控账户中预留相应建设资金。最后一期预售项目应完成全部公建配套的建设,未完成公建配套建设的,不能取消监控账户,并在监控中存留相应建设资金。

  对于开发商“合同签了,许可证拿到了,却不守合同,没有通过验收却可拿到预售证,照样卖楼”的现状,市房管局透露,市建委正在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拟在不违反依法行政和上位法的前提下,将预售许可与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挂钩,即不先行完成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将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

  学校欠账如何首善

  有识之士建议配套学校统一由政府建

  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定位,广州要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首善之区”、“宜居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省委书记汪洋指出,现代中心城市应该具备两个主要功能,一个是资源配置功能,就是对一个区域内各种发展要素资源的集聚、配置和疏导能力;一个是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辐射功能,就是对一个区域内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的辐射能力。市长张广宁则认为“宜居不仅仅是生态环境意义上的宜居,还需要历史、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方面实力和资源的支撑,这是广州的优势,但还要继续强化”。

  如果公民的义务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市民需要为一个公办学位四处奔走、投诉,需要高价择校、读民校才能解决读书难,试问广州如何“首善”?如何“宜居”?又如何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

  更让人忧虑的是,近日,《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又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可享受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这一规定的可行性已引起广泛争议。摸摸广州市的教育“家底”,看看当下广州市小区配套学校欠账、学位紧张的现状,如果连地段生都无法入读免费的对口学校,广州市何来那么多的学位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如果连户籍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无法落实,又怎么让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常住人口待遇”?

  鉴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频频发生,一些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则指出,要解决配套学校问题,统一由政府来建还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如果继续让开发商承建,就要建立一个惩罚机制,如房管局看到开发商的配套用地空置没有建,就要让开发商建好再报建下一个项目,或者直接取消其开发商资格。

  越秀区:额外征地扩建原有学校

  为了清理小区配套学校的历史欠账,解决学位紧张问题,一些地区的教育部门也在另辟蹊径。

  越秀区教育局通过扩建原有公办学校的办法来增加公立学位。2000年—2005年,政府已经投入了12亿元扩建学校,征地面积达到了6万多平方米。2006年—2010年,政府还将投入5.3亿元扩建学校,征地5000多平方米。但是,“这个办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越秀区教育局副局长李丰无奈地表示,现在征地费用越来越高,而且越秀区可征的地也越来越少。“本来通过配套学校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现在却需要再额外征用别的土地来解决”。他说:“有的小学周围根本没有地可以扩建,像水荫路小学生均占地面积只有4平方米,但是由于附近是东风公园,也不能随便扩建。”

  针对一些占地面积不达标的配套学校,教育局只有通过合并学校的办法来解决。“这只是一种下策,实际上学校还是那么小,而且将一个学校分开几个校区管理也比较困难”。

  目前,越秀区教育局正与越秀区规划分局合作设计中小学布点规划方案,对越秀区的学校用地进行一个超前的规划,预留未来10年的学校用地。

  专家视点

  政府再不解决肯定失信于民

  (广东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副理事长张铁明)

  广东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副理事长张铁明认为小区配套学校的问题是政府的责任。“这个影响面这么大,政府再不去解决肯定是失信于民了”。

  他说:“首先应该明确指出的是,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够,跟广州不断递增的经济水平有很大的差距,这种情况是政府重视不够造成的。”

  “小区配建学校出现有二十几年了,我觉得现在政府应该检讨,检讨不等于是错误,政府应该认认真真地审视关于小区配建学校的政策和它的发展,应该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做好中长期的规划,我们以前的规划太近视了,看的时间太短,没有考虑到人口不断地增添,政府确实应该重新考量小区配建学校的目标定位、实施过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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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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