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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供节水条例遭遇执行难 极少楼盘配建设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14日15:38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21分报道,《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然而条例颁布两年来,南京每年只有极少数楼盘配建了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这一条例并没有产生应有的约束力。

  对城市来说,回用雨水不但可以节约水资源,节省自来水厂的巨额投资,还利于城市防洪和小气候调节。南京每年降水1100毫米,每年建设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此外还建设大量的公共建筑、厂房、院校,若是普及雨水回用设施,每年可增加节约用水1000万吨,相当于50个紫霞湖的蓄水量。雨水“预存”到储水池和景观水体,“藏水”小区,也减轻了汛期防洪压力。

  据我们了解,开发商懒得配建雨水回用设施,还是认识不够,嫌储水池挤占了地下开发空间,有的觉得雨水回用设施的受益者是业主,自己可建可不建。

  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监督管理”。然而,从建筑审批报建来说,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是雨水回用设施能够建设的审核机关,但这些部门称,《条例》说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应当”而非“必需”配建雨水利用设施,又称雨水回用设施的技术要点不成熟,不能列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相关的法律专家认为,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组织执法检查,疏通“执行梗阻”。否则,动用了那么多立法资源制定的法规,颁布后实施难,流掉的不仅是可资利用的雨水,还有法律的尊严和效率。(杨守华) (来源:中广网)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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