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法院给量刑定“标尺”限制自由裁量权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15日16:23
新华网南京12月15日电(记者顾烨)“听了法官对法律条款的讲解后,我服从判决,自愿申请撤回上诉。”近日,因抢劫而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的上诉人盛丰收申请撤回上诉。
今年5月,南通市中院及港闸区法院被确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而盛丰收一案正是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一个缩影。
南通市中院通过分析2005年以来的数千件案例,并深入9家基层法院召开座谈会,三易其稿,最后就抢劫、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一些常见罪名的量刑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制定了量刑规范化意见。
南通市中院刑一庭庭长程金华对记者说:“现在有了这个量刑规范化意见,限制了刑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促进审判结果的公平、公正。”
今年6月以来,南通市中院和港闸区法院依据量刑规范化意见审结各类案件229件,由于被告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已对法庭量刑有了一定了解,大多服判息诉,上诉率同比下降了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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