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10年春运大幕开启 > 2010年春运评论

实名举报撑上保护伞能走多远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2月26日02:22
  本报特约评论员李泓冰

  近些年,中国的各类法律或法律条文不断刷新。毕竟,依法治国是国策,温总理也说了,“法比天大”,因此,用日趋严密、纵横交错的法律捆妖绳惩恶扬善,是题中应有之义。眼下的焦点,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应予回复和保密。

  法律为实名举报撑起保护伞,让反腐反贪顺畅进行,这自然是让人额手称庆的事儿。

  只是,咱们常有好多“不能说得太细”的事儿,有意无意地被焖在各地的角角落落,非等到新法猛地掀了一下锅,才让人惊觉:法律不说细,执行起来还真就成了葫芦僧判的葫芦案了,实名举报就是一例。

  尽管,中纪委、监察部以及各地党委政府,曾经采取多种方式反复强调,对实名举报要鼓励甚至奖励,自然也要“回复”与“保密”。可是,到了基层,很多实名举报者的“下场”却很悲剧。

  弄得实名举报像是一丸裹着糖衣的猛药,开始虽能得着一点甜美的安慰,真的一口咬下,却往往苦不堪言。

  例子不胜枚举。李文娟,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因实名举报单位截留增值税等问题,举报信飞返被举报人手里,她丢了工作不算,还被刑事拘留和劳动教养;陈晓兰,上海某地段医院医生,实名举报多种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得到上级和法律的支持,自己却失去了医生岗位,还被同行骂为“叛徒”,无法正常退休,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更惨重的代价,是举报阜阳“白宫书记”的李国福,莫名就在监狱医院丢了性命。为什么一直被不断正面褒扬并声称保护的实名举报,在现实中常遭到报复?举报者往往是弱势的小人物,被举报者却是掌握各种行政资源甚至社会公器的位高权重者。举报者如蚍蜉撼树,还敢打着旗号招摇而来,“朽树”自然恼羞成怒,稍稍伸一小指头,蚍蜉就会呜呼哀哉——本该是英雄的实名举报者,最终就这样走到穷途末路,而朽树们却逍遥法外,风险成本如此之低,何乐而不为?

  从这个意义上说,为实名举报撑起法律保护伞,堪称德政善法。不过,法律界定了“应该”,也要提高“不应该”的违法成本。如果被法律之剑纷纷赶到穷途末路的,不是举报者,而是对实名举报不回复、不保密,甚至还打击报复的贪腐官员,实名举报的保护伞才能牢不可破。

  眼下,对实名举报的处境,还不敢太过乐观。一方面要立法保护实名举报,另一方面,是否也能为非实名举报开盏绿灯呢?要凝聚最广泛的民间力量结成反腐同盟,同时又不让人们在仍然强悍的贪腐势力面前做无谓的牺牲,非实名举报也有权要求回复,也完全可以纳入制度性反腐的正轨。上海有位叫“魑魅魍魉2009”的网友,无意中捡到新余和温州两市官员公款出国游的详细资料,并在网上一晒,非实名举报,也弄得两位官员丢官,多人被处分,其力量其实不容小觑。

  撑上了法律保护伞的实名举报,如能与非实名举报、网络举报、制度性查贪反腐联手,这才是一张令贪赃枉法者胆战心惊的弥天之网。见本报昨日A05版
责任编辑:杨建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