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5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中央预算。
温家宝: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今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上不能有丝毫松懈。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拟投入433亿元用于促进就业。
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安置工作。2009年到期的“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
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拓宽就业、择业、创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的机制。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农民工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有序流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