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回应
“大企业尤其是特大型企业、中央企业,工资分配矛盾并不突出,也不是个问题。”昨天,翟若愚表示,这类企业的工资收入和利润增长、效益提高是同步的,通常是和员工绩效考核挂钩,“一个亏损企业不可能大幅度涨工资”。而考核也决定了大国企本身的工资构成,内部在过去几十年中也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分配机制。
翟若愚认为,国有大型企业中不需要“对话”这种比较随意的方式,来决定每个人的收入增长多少,且内部分配差距大一点、小一点,是可以自己决定的。他以大唐集团的一个电厂为例,“我们的差距很小,一个厂长和工人的工资差距不会超过10倍,当然刚毕业的学生不算。”翟若愚表示,对工资差距大小的判断没有标准,也要结合行业、企业情况考虑。
翟若愚提到,相比于分配机制随意性比较大的民营中小企,大型国企的职工工资也不是经营者能定的,且经营者自己都决定不了自己的收入,而是国资委在管,“所以职工和谁对话呢?”他说,国企的工资总量没有谈判空间,而且这个总量在高管和职工之间保持守恒。虽然没有员工提出就工资展开集体谈判,但翟若愚认为这种机制应该存在,而大唐集团也建立了职代会的机制。
本报记者傅沙沙
2010两会发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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