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之糊言生香
口三糊涂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西副主委刘庆宁提交一份关于信访的议案。他认为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闹访、不分场所找领导闹访等信访问题很严重,已经“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所以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3月12日北方网)
看了消息,感觉这代表缺少诸多常识。首先,缺少政治常识。看他的议案,分明只是代表领导。众所周知,领导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接待上访者正是领导分内的正常生活与正常工作。相形之下,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与工作,就是在家安居乐业,而不是忍受着社会的不公、衙门的冷漠、物质的贫困、精神的煎熬。一句话,正是领导的不作为,影响到上访者长期不能恢复原本的正常生活与工作,而不是恰恰相反。
其次,缺少历史常识。不知道即使在封建社会,执政者对于上访也是大力支持的。就拿朱元璋来说,一直宣扬爱民如鸟、护民如木,《明史》载,朱元璋经常苦口婆心的教育官员们:“天下新定,百姓财力都困乏,象鸟儿刚学飞,和新栽的树木,拔不得毛,也动不得根。”所以他在《大诰》中对百姓上访作了多种规定,既鼓励百姓上访保奏清官好官:“许本处城市乡村耆宿赴京面奏,以凭保全”,还鼓励百姓上访揭露贪官劣官:“许四邻及阖郡人民指实赴京面奏,以凭祛除,以安吾民”。至于上访人数,那是多多益善:“自今以后,若欲尽除民间祸患,无若乡里年高有德等,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岁终议京师面奏。”朱元璋心细,连官员可能阻挡百姓上访都考虑到了,所以特别规定:“赴京之时,关津渡口勿得阻当……敢有邀截阻当者枭”!我们的官员即使没读过《明史》与《大诰》,不知道朱元璋亲民爱民,并且制定有如此人性化的信访条例,至少看过清官戏吧,古代的百姓,可以随时拦轿喊冤的。现在的领导,都改成轿车了,排场太大,速度过快,百姓拦不住了,到领导的办公室或者生活地去喊冤,反而扰乱领导了?
最后,缺少法律常识。不知道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游行示威等更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看他的议案,我们吃惊地发现,身为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的这位代表既不懂法,还肆意违宪。他列出了20种应受到刑罚的信访行为,其中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聚集、滞留、游行、示威,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这些行为如果多次或有严重后果,那么将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15年有期徒刑……看这苗头,一些民众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自行憋住,要么自投监狱。
当然,缺少常识还不算太可怕,最可怕的是缺少良知。
(作者为大学教师、评论人)
领导关于信访的迥异言论:
信访在中国:
信访到底有没有用:代表热议网络民意与实名制:“信访”不如“信网”
延伸阅读:从信访干部李海景的为民情结中读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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