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2日讯 记者朱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通报了延申、福尔公司“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情况。通报称,问题发生后,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采取了控制措施,截至目前,尚未收到问题疫苗导致的不良事件报告。两部门仍将继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去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事件。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测发现,两企业生产的7个批次21万份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的效价低于国家标准。
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延申公司在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过程中存在着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使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延申公司有关人员已涉嫌刑事犯罪,当地公安部门正在立案侦查。
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调查,福尔公司在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导致该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质量不合格。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对福尔公司侦查中未发现有刑事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