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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民冒用学生票乘车 将被罚处50倍违约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12日14:38
  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有民众透过“市长信箱”反映,公车乘客有冒用悠游学生票情形。台北市公共运输处今天表示,已提高稽查密度,若查获冒用,可处以全票票价50倍的违约金;提醒公车族别贪小便宜。

  对于毕业学生仍继续使用悠游学生票,交通局公共运输处表示,3月会同14家联营公车业者加强稽查,共稽查14条路线、532人次,查获未携带证件或违规冒用者18件;全都当场请其补足全票差额,并签收宣导文宣。

  公运处官员说,使用悠游学生票乘客必需是具有教育部门认可学校正式学籍且具有学生证的学生,搭乘公车时务必随身携带学生证接受查验;如果已经不合乎这些规定,应使用全票悠游卡或是投现每段次新台币15元。若查获冒用,将可处以全票票价50倍的违约金。

  公运处表示,基于付费公平性及减少民众投机行为,已排定即日起每周不定点、不定时协同公车业者随车稽查;另外,公车业者也增加随车稽查密度。提醒公车族遵守规定,不要贪小便宜冒用而受罚。

  公运处指出,依“台北市学生搭乘联营公车优待办法”规定,持用学生票搭乘联营公车应随身携带学生身分证明文件,以备乘车时接受行车或稽查人员查验;无法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应投币补足差额。如查证确认属冒用者,公车业者得处全票票价50倍违约金。

  另依“台北市联营公车敬告乘客条款”规定,持有优待票者,应主动出示优待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验。未依规定使用优待票者应无效,以搭乘路线全程、全票票价补票。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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