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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爱服装城“7日内可无因退换货”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4月29日02:39
  本报讯 (记者吴宏)顾客购买商品“7日内可无因退换货”,这是4月28日,记者从五爱市场服装城举行的“五爱服装城第二届"常兴杯"服装节开幕式暨《五爱时尚》周刊创刊一周年庆祝会”上了解到的。

  在去年4月28日五爱服装城首届“常兴杯”服装节开幕式暨《五爱时尚》周刊创刊仪式上,市场的一些先进个体经营户率先提出了“7日可无因退换货”的服务承诺。一年来,由于服装城许多个体经营者坚持承诺和优质服务,加上由沈阳日报报业集团与沈河区委、区政府联办的《五爱时尚》周刊积极对此宣传,市场客流量同比增长30%,营业总额上升20%,消费者投诉率下降55%。服装城管理者决定,在今年第二届服装节上,将此项服务承诺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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