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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监管 目前未发现大的问题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12日19:50
  新华网成都5月12日电(记者曹妍 杨三军)汶川地震发生两年来,四川省共筹集灾后重建资金4000多亿元。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四川实行同步检查,同步审计,全过程监管,目前各项工作总体规范有序,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记者从12日四川省政府举行的汶川地震两周年灾后恢复重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重建资金筹集上,中央安排财政恢复重建基金2203亿元,同时下拨四川省特殊党费80亿元;四川省级财政三年安排重建基金270亿元;18个对口援建省市支援资金772亿元,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援助资金105亿元;四川省接收的捐赠资金201.9亿元;由财政部提供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80亿元。

  此外,四川地震灾区市、县财政也筹集了大量重建资金;四川省各级财政也通过压缩公用经费、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增量、整合专项资金等多种办法筹集重建资金。

  对于来自国内外的捐赠资金,四川省按照“体现意愿、遵循规划、加强引导、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使用,对有明确意向的捐赠,按照捐赠人意向优先安排认建、认领项目;对非定向捐赠资金,全部纳入省、市、县灾后重建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项目。 为加强重建资金的监督管理,四川省从项目、资金的下达开始,监管工作同步进入,同步检查,同步审计,全过程监管,并坚持把监督重心向基层倾斜,做到监督到县乡、覆盖到村社。同时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大额资金、重大项目同时接受当地监管部门、上级派驻监督组、社会监督员和群众的多重监督。

  同时,四川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强化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公开公示工作,增强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特别是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捐赠资金的来源、去向。

  此外,四川针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点,制定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使用管理监督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对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港澳援助四川灾后重建项目等开展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

  截至目前,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总体规范有序,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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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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