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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二次调控”核心是强化执行力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9月30日01:25
  观察家

  有关部委本次提出的“二次调控”的种种举措,本质上是对“四一七新政”的强化落实,能否让中国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关键在于是否执行,不沦为政策白条。

  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包括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等,以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我们知道,自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十号文”,即史上最严的房地产新政,至今已近半年。全国各大城市的房价虽然告别了疯涨的局面,但半年以来,尽管成交量暴跌,一线城市的房价却呈现出非常坚挺的一面。从价格环比来看,很多地方的房价在政策的调控下没有出现明显的下跌,与房地产相关的利益方与政策博弈的心态跃然。特别是,8月份以来,一些城市的成交量突然大增,据媒体报道,30个城市中有26个成交面积环比上涨,其中11个城市上涨幅度超过50%,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又出现了抢购楼盘的情况。有些开发商借助所谓的“金九银十”,希望再次实现2009年房地产全面回暖的心态极为明显。

  在这个关键时刻,政策层面应及时向民众释放明确的信号,加强对房地产的调控和政策的落实,一方面,对焦虑、恐慌的民众起到了及时的稳定军心和安抚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市场上传言政策会放松,房价将再次报复性反弹的种种不切实际的猜测给予明确的反击,捍卫了政策的权威和公信力。

  从各部委出台的具体措施看,除了要求首付比例调整到30%为最新的政策之外,其余大部分内容都是对以前政策的落实和完善。比如,要求各地立即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号文”的实施细则。事实上,4月17日到现在,除了北京等城市之外,出台落实细则的省市不到十家。很多地方对于“十号文”的消极抵抗使得政策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这次没有出台细则的,立即研究制订细则,而且再次强调,要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追究党纪国法。

  从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看,在“十号文”既定的非常严厉的基础上,体现了更加严厉的导向:将各地视情况执行的暂停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普及到全国,而且必须强化执行,对于非居民购房贷款也全面暂停,而且将首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同时要求各地银行要对消费性贷款变住房信贷等情况严格审查,令行禁止。

  在税收政策上,“十号文”提出要加快研究制订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此次明确提出要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要求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因此,有关部委本次提出的“二次调控”的种种举措,本质上是对“四一七新政”的强化落实,“四一七新政”作为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其是否能够让中国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是否执行,不沦为政策白条。

  “二次调控”的目的就是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和权威,督促各地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只要各部委齐心合力,地方政策诚心诚意落实,加快出台细则,我们坚信,本次房地产调控政策一定能发挥真正的作用,让房价回归合理。

  马光远(经济学博士)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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