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兰州追缴42家单位所欠公积金 总额高达2700余万

来源:兰州晨报
2010年10月01日15:22

  企业改制、组合、破产等因素造成公积金严重拖欠 兰州追缴公积金2700万

  本报讯(记者王家安)单位迟缴或不缴纳公积金的现象,日前在兰州较为普遍,9月30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前9个月,兰州有42家单位欠缴涉及金额高达2700余万元。对于这一有损企业职工利益的行为,有关方面立即依法进行处理,并将这些资金全部追回。

  据介绍,凡是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严格讲都应在每月职工发放完工资一周内,将单位为职工缴纳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兰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如果迟缴或不缴,都会直接影响到本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他们提取公积金造成困难。而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视不同情况予以行政处罚。

  9月30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欠缴公积金的现象在兰州还较为普遍。在今年1月以来的历次检查中,他们已经发现兰州至少有42家应缴纳的单位存在欠缴行为。之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稽查工作,对欠缴一年以上的单位及时发送催缴通知书;对规模以上企业,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重点催缴;对多次催缴仍然欠缴的单位,便下达行政执法决定书,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催缴。截至9月30日,欠缴的42家单位已补缴住房公积金全部欠款2700余万元。

  是什么原因造成兰州如此大范围地出现单位欠缴公积金的情况呢?据一名业内人士介绍,主要缘于企业改制、重组时未能妥善解决。对于这些企业,目前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一方面针对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依托破产、合并、重组、改制或以土地置换的方式予以解决;对还在正常经营,但资金紧张、无力补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异地办厂,原土地待拍卖的企业,则是用土地拍卖所得偿还其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