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0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据新华社电 “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这是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程序意见”)中明确提出的。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引入量刑建议,是量刑程序改革的一大亮点,有利于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量刑。
量刑程序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时间、量刑建议的内容、量刑建议的方式以及量刑建议的变更问题,为规范量刑建议权的行使提供了依据。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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