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三男子见义勇为“过度”打坏小偷脾脏 被捕追责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10年10月04日10:01

  本要见义勇为,结果“勇为”过度

  打坏小偷脾脏 三男子被批捕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余皓 通讯员 许丽薇 夏汉萍 潘育杰)驾车追撵数公里,追上小偷并将其痛殴一顿,曹某等3人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喝彩时,冰冷手铐也铐上身。昨日,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起重伤小偷涉嫌故意伤害案令人深思。

  犯罪嫌疑人曹某等3人均是河南虞城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3人和三轮车主王某系老乡,租住在一起。

  今年6月11日中午,王某将一辆三轮把式农用车停靠在汉口姑嫂树黄家下湾一人行天桥马路边。次日凌晨1时,曹某上厕所时发现王某的农用车不见了,遂打电话告诉王某。两人兵分两路寻找。一路由王某一人沿东西湖将军路线,一路由曹某等3人驾驶农用车沿三环线方向找。

  不久,曹某等3人行驶至盘龙大桥附近即见被盗车辆,后逼停该车,一拥而上对偷车贼黄某拳打脚踢。痛殴过后,曹某等人控制住小偷并打电话报警。

  当天,就在曹某等3人为暴打小偷而扬眉吐气之时,他们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后被检方以该罪名批捕。原来,黄某落网后承认了盗窃一案,但他脾脏被打破裂,大腿也被打骨折,法医鉴定为重伤。

  黄某自身因涉嫌盗窃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他有伤在身,后被取保候审。在接受警方讯问时,黄某表示:“我盗窃愿接受刑事处罚,但他们把我打成这样,今后生活将极为不便。”

  面对检察官提审,曹某等3人频喊“冤枉”:“我们帮着老乡追撵和捉打小偷,应该是见义勇为,怎么可能是犯罪呢?”

  昨日,检察官指出,从道义上讲,曹某等3人追撵小偷确属见义勇为行为,但他们暴打小偷致重伤,则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触犯刑法,故要受到法律追究。

  检察官就此案提醒世人:惩制小偷要依法进行。当发现和控制住小偷时应及时报警,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责任编辑:黄海)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