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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50万城镇居民2011年1月起可报销门诊费用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2月06日18:59
  人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日召开“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新闻发布会,公布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150万城镇居民将享受门诊报销待遇,与城镇职工一样实现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北京市政府为此每年投入6.9亿元,确保“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介绍,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复杂、改革难度最大的一项制度。自2007年来,北京市逐步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根据广大居民的实际情况,首次建立了“一老”低水平的门诊报销制度,规定每位参保的老年人在门诊看病最多可报销500元的医疗费用。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运行三年来的情况看,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受益群体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对制度充分认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截至目前,参保总人数达到148万人。三年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2.27亿元,为15.43万人次支付医疗费用11.24亿元。

  此次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出台,是解决城镇居民中没有门诊报销制度和政府补助水平偏低的问题,在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平衡基础上的一次提高,也是医保体系更加完善的体现。这项制度在具体落实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学生儿童、无业居民首次建立门诊报销制度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首次为“一小”和无业居民建立了门诊报销制度,最高支付2000元。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情况,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此次政策的出台,家住西城区天桥街道的低保家庭杜女士似乎一下如释重负,她丈夫无业,上有体弱多病的母亲,下有正在念中学的孩子,家里就她有千余元的收入。去年,她母亲看病花了5000元,去年“一老”的门诊政策,她报销了500元,还有通过政府给予低保户的政策,总共得到3000元左右的补助,但近2000元的花费对她而言也是一个不轻的负担。这次政策出台后,她估计因母亲生病而带来的负担还能再减轻些。

  财政统一补助每人每年460元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了财政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460元进行补助。现行财政补助是按人群以不同标准补助。“一老”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一小”每人每年补助50元;无业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三类人群年人均补助240元。这次调整为不再按人群划分,而是按统一的标准予以补助,即:每人每年补助460元。财政每年增加3.2亿元,补助总量达6.9亿元。

  统一参保缴费时间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了参保缴费时间。今后,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超过参保缴费期限的,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特别强调,由于今年是《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所以今年的参保缴费的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就可以在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中重残人员可免费享受待遇

  据介绍,现行制度的无业居民中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残保金支付,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中的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个人缴纳。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统一由残保金支付,个人不用缴费也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了“一老一小”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负担。

  享受免缴费政策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为确保享受免缴费政策人员能及时参保,《办法》规定: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今年学生儿童参保缴费10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一老”个人缴费每年300元;无业居民个人缴费每年600元;“一小”个人缴费每年100元,较原政策适当提高了50元。

  “一老“和无业居民实行社区首诊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建立门诊报销制度后,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并实行转诊制度。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没有儿童门诊,学生儿童暂不执行。

  明年起城镇居民可持社保卡就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后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须持本人社保卡就医。参保后未领到社保卡的人员,就医时需带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的《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陈薇)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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