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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将统一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2月03日02:11
  本报讯 (记者温薷)《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通过。据此办法,北京市将整合现行“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医保制度,并建立统一的门诊报销制度、基金管理办法等。预计下周该办法将正式公布。

  记者昨天获悉,前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会议已讨论并通过了《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法》对现行“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和整合,解决了城镇居民中没有门诊报销制度和政府补助水平偏低的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今后北京市将建立城镇居民门诊报销统一、财政补助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持卡就医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有望在下周正式公布。下一步,北京市还将研究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

  目前,北京市的医保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等大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又按照参保人群分为三类: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一老”)、学生儿童(“一小”)和无业居民。这三类人群的缴费标准、缴费时间、政府补助、报销待遇等都有所不同。

  今后,北京市将对这三种医保制度进行整合,医保制度不再细分为城镇职工、“一老”、“一小”以及无业居民等多种类型,而是将参保人员分为“职工”和“居民”两大类。

  作者:温薷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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