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第三轮楼市调控或已开始。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近日,住建部要求去年末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出台限购令细则,郑州、太原、武汉、昆明等城市已发布细则,其他二三线城市亦都明确表态执行“限购令”。
目前,房地产泡沫化的风险仍然不能让人放心。自从去年初针对一线城市十分严厉的调控政策实施以来,二三线城市就成为开发商和炒房人新开发的“价值洼地”。过去一年,不少二三线城市房价连续出现跳升,无论是经济活跃的东部城市,还是某些西北小城,部分地方已开始出现房价泡沫的迹象。
如今,政府决定用“限购令”,强力干预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显示新的一年房产调控将进一步趋严的态势,和决策层防范房产泡沫蔓延的决心。
因为,一旦房地产泡沫在二三线城市蔓延开来,其对整体宏观经济的危害,将远远甚于一线城市。这些二三线城市所谓的楼市行情,不大可能出现持续长时间的单边上涨周期,只能是一波一波的,一旦崩盘,曾经的海南就是他们最好的范本。
此外,二三线城市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做后盾,也没有雄厚的地方财政维持,若泡沫膨胀到一定阶段,炒房资金抽离,那留给地方的将很可能是“一地鸡毛”。虽然一线城市房价泡沫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但毕竟经济基础相对稳固,“财大气粗”,以及有很多的后备性市场需求。
今年房产调控将二三线城市也列入重点,应该说是及时的,而且是必要的。这也说明,房产调控更重要的目的应是防范房地产泡沫对宏观经济和实体经济的伤害。
所以说,要让空前严厉的限购令起到实际效果,还需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限购令会不会在执行环节被宽松化执行。限购能够有效压制市场需求,令调控重点区域成交量下降,但这些需求是被强迫控制的。在投资渠道未有明显拓宽、通胀预期强烈之下,只要限购令稍一放松,或者购房者找到了规避“限购令”的办法,被压抑的需求会呈现报复性反弹,进一步刺激房价的上涨。
其次,“限购令”的贯彻需要问责跟进。2010年有些调控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其原因或在于,去年卖地收入暴增七成,成为很多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地方政府与地产商存在着难以说清的利益关系,自然无法真正执行严厉的调控政策。去年的新“国十条”,以及“9·27新政”,虽然也都强调问责,但至今并未看到,有官员因为执行政策不力而被问责。
另外,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土地依然是最大的财源,很多地方仍是“卖地”大于民生。
房价调控在“限购令”之外,最终也需要通过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才能完成。在制造业利润微薄之际,房地产已成为热钱追逐利润的主要领域,合理引导这些资金的去向才是关键。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其实非常需要各级政府继续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一方面可以解决就业等问题,让民众富起来,令经济结构更加平衡;另一方面,也使过剩的民间资金,从楼市的投机“致富”,转向真正的创造财富。
从现实来看,限购令扩大到二三线城市后,面临的挑战不可谓不多。而如何克服土地财政等可能的阻力,还需要从经济结构调整等根本问题着手。然而,不管如何,防止房地产泡沫继续蔓延已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