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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亮点涉黑卖淫集团一成员被诉 将不公开审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24日01:05
  中新网重庆2月23日电(银雪)23日,重庆“亮点”涉黑卖淫集团案组织成员庞见明涉黑案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自1994年以来,女黑老大王紫绮、王婉宁先后纠集陶铭古、钟光玉等人,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等手段,在重庆市渝中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贿赂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并利用其包庇、纵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庞见明等20余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查,王紫绮等人先后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家巷、华一路等地开设了月馨美容院、魁星楼茶楼、时尚茶楼、亮点宾馆等9个卖淫场所。庞见明及陶铭古、钟光玉等人在王紫绮、王婉宁的领导指使下,分别负责管理卖淫场所、外围放哨、资金管理、诈骗妇女到卖淫场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等工作,形成了明确的层级制约关系,其组织结构严密,组织成员固定。

  检方诉称,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王紫绮及其组织非法聚敛钱财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其中,庞见明先后在时尚茶楼、亮点宾馆、颢懿哉茶楼等多个卖淫场所协助组织卖淫,先后负责吧台接待好嫖客、发门牌号、按报警开关、放哨、诈骗被害妇女到场所卖淫、陪嫖客外出取钱等工作。

  检方认为,庞见明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应依法数罪并罚。今日庭审中,庞见明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而其女黑老大王紫绮在今年初经法院二审审理被判死刑。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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