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8月24日电(记者刘晨)香港廉政公署24日公布,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的两名前高层职员,在处理贷款申请及延迟还款日的过程中收受贿赂,日前被廉政公署拘捕并起诉,24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刑。
廉政公署说,这两个人分别为工银亚洲企业业务部前主管与房地产及融资部前主管,年龄分别为51岁与44岁。2006年至2010年间,两个人在为客户处理多笔贷款及延迟还款申请的过程中,共收受580万港元贿款,以及5瓶红酒和一只名表,随后帮助客户顺利获得贷款与延期申请批准。
区域法院在24日分别判处两人入狱2年和3年。此外,廉政公署已对行贿方提出起诉,目前行贿方在逃,区域法院已对其发出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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