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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年底突击花钱3.5万亿 预算法修正6年未施行

2011年11月24日08:40
来源:大河网
财政突击花钱年底再现
财政突击花钱年底再现

  调查称我国各级政府年底可能突击花钱3.5万亿元

  核心提示

  年末的一个月中,各级政府在2007年花掉1.2万亿元,2008年花掉1.5万亿元,2009年花掉2万亿元。而今年,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

  “突击花预算”是各个部门、各个单位普遍存在的现象,缘起于中国曾长期实行的“基数预算”。比如:一个单位去年的预算是100万元,但是只花了80万元,节约下来的20万元不仅全部上缴,而且第二年的预算会因此被削减为80万元。

  在中国的各级政府机关,对预算经费的节约不仅没好处,而且还会吃亏。这是一种错误的引导:不花钱,你就是蠢材!

  中国现状

  突击花钱是“预算执行的需要”

  湖南商人陈荣原本是想揭露一场招标的“猫腻”。在2010年底的一场招标采购中,这位乐器行老板吃惊地发现,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花了3000万元,买下了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

  招标公告上出现了价格下限的说法,即招标产品的最低价格。做了十几年生意的陈荣还是一眼就看出,所谓“最低价格”实在“高得离谱”。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套音箱:公告规定的最低价格是1.9万元,而他原本计划报出的价格只有7000元。

  正是这个“价格下限”的规定,最终让陈荣的公司在此次采购中“出局”。陈荣随后将湖南省三个政府部门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提前设定采购价格下限的行为违法。

  今年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陈荣败诉:因为“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产品单价的上下限,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

  很快,一名政府官员又把舆论拐上了另一条更宽敞的轨道。在一次采访中,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对《法制日报》记者解释说,这次采购同时限制了商品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究其原因,除了“保障质量”,还有“预算执行的需要”。

  “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这位官员说。

  统计数据

  今年年底要花掉3.5万亿元

  在政府每年“突击花钱”的众多“败家”行为中,还有很多荒诞的故事,“突击花钱”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支出进度均呈“前低后高”走势:一季度各月支出进度较慢,二、三季度逐步回升,第四季度则进一步加快。

  这些多是普通人的只言片语。时至年底,广州网友“音乐虫子”突然发现,家门口被修路搞得“灰沙飞扬,路面坑坑洼洼”,可仔细看看,整个工程只不过是“把旧砖挖出来,又运了一些新砖回来铺上”。

  每个人似乎都能讲出几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类似的小故事。一名税务局的公务员抱怨年底买发票的人太多,因为“太多工作项目集中在年底开展”;一个网友编出了打油诗:“年初预算足,年底突击花……”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突击花预算”是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存在的普遍现象。“我们不允许上一年没用完的预算留到下一年,因此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全部花完。”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了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的1/4。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超过1.5万亿元,2009年为两万亿元。而今年,按照统计数据,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元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原因探究

  对单位领导而言,“不花钱,就是蠢材”!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中国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

  叶青举例说,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万元,但是只花了80万元,节约下来的20万元不仅全部上缴,而且第二年的预算会因此被削减为80万元。

  “节约不仅没好处,而且还吃亏。”叶青说,“这是最大的问题。”

  他和其他财税学者大力提倡的,是另一种模式的“零基预算”:每年的预算都从零开始,不考虑上一年的金额。

  不过,在持续十余年的政府预算改革中,“人们还是习惯上会把上一年预算花销的数额变成下一年的金额”。

  发展理念也是一些问题的来源。广州地铁2号线实际花销比原本预算节约了18个亿,可负责人卢光霖不仅没得到奖励,反而因为“钱没花完、绩效不好”挨了批评。

  “我花钱有结余,你还来怪我,这是逼着我大手大脚花钱。”卢光霖说,“这是一种错误的引导:不花钱,你就是蠢材!”

  在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思路下,政府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

  因此,对于各政府部门,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曙光初现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已原则通过

  央视新闻评论员王志安在微博里写道:“年底将至,好几个大学同学来北京学习,有党校组织的,有行业内部系统组织的。一问才知道,今年的预算必须想办法花掉,否则就得退回去。”

  有网友评论,与其将巨额的预算结余花在这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倒不如用来购置校车、补偿灾民,或者给所有人退税。

  人们曾寄希望于修改中的《预算法》。这部被财税法专家评价为“重要性仅次于宪法”的法律,从2005年起便进入修改程序,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最后通过施行。

  各方博弈是主因。专家透露,2010年的《预算法》修改稿与1997年的版本相比,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在一些地方退步了。

  如今,最新的消息总算带给人们一些希望。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其中一项基本原则是:收入和支出都被纳入预算的范围内,各级预算向社会公开。

  不过,在此之前,人们首先要面临的,仍然是已经拉开帷幕的年底“突击花钱”乱象。一周前,上海出版协会主席江曾培在晨练中偶然听到一位中年人告诉身旁的朋友,自己刚从外地体检回来。

  “上海有那么多医院,怎么还要到外地去?”对方问。

  “下月单位还要到外地开年会。”中年人回答,“反正有钱,年底要想办法花掉。”

  江曾培记录下了这段对话,并评论道:“我仿佛听到了年底突击花钱的‘潮声’哗哗而来。”Y据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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