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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债局长胡丙申:打工10年还清39万元担保款

2011年11月28日16:41
来源:搜狐网

   

胡丙申和老伴儿王金梅一起整理欠条和收据。
胡丙申和老伴儿王金梅一起整理欠条和收据。燕雁 摄

    “无债一身轻,现在每天黑了终于能睡个好觉!”2011年1月19日下午,在山西省运城市区槐东路的一个小院里 ,66岁的夏县人胡丙申笑着说。坐在一旁的妻子王金梅同样满含笑意。他曾担任夏县民政局、乡镇企业局局长10多年,他退休后,把他自己在局长任上为全县10多家乡镇企业担保,从信用社或熟人手里借贷的 39万元死账坏账,全部用自己的钱归还。到2011年元月全部还清39万元,用去了老两口整整10年的时间。 

让胡局长搭句话就借钱 

    至今,一些乡镇企业主仍时常提及,他们找人借钱时 ,通常都会听到这样的回答:“你让胡局长搭句话我就借给你。” 

    25岁时,胡丙申就被任命为村支书、公社党委委员兼副主任,30岁就担任夏县禹王公社(今禹王乡)主任。此后到1992年 ,胡丙申历任夏县裴介镇党委书记、胡张乡党委书记、民政局局长。

 当时,国家陆续颁布一系列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乡镇企业发展迅猛。 

 而当时对于乡镇企业,商业银行不优先放贷,乡镇企业的借贷主要是依靠农村信用社,为了给企业筹措资金,胡丙申又开始骑着自行车全县跑,到信用社做工作,为他调研过的企业跑贷款,有乡镇企业局局长出面协调,符合贷款条件的一些企业顺利拿到了急缺的资金,还在两家企业实在找不下担保,胡丙申在贷款担保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因为享受财政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可以做担保的。 

    很快,很多同样需要流动资金的乡镇企业主找上了门,他们不仅仅是要胡局长出面到信用社贷款,而且开始一次次找到胡丙申,恳求他利用自己在当地的人际关系和威望,借贷民间资金。胡丙申四处走访老干部、建筑商,个体摊贩以及早期致富的村民,恳求他们把闲置的资金借给这些企业主。因为大伙儿对胡丙申能力、人品的深信不疑,短短数天内,69万元民间借贷就通过胡丙申流动到了夏县中草药加工厂、四辛庄肉联厂、禹王童装厂、城关钢木家具厂等乡镇企业。 
    
39万元巨债


    当年的胡丙申没觉得有什么错,因为当时的他认为,没有哪个企业主愿意把自己的企业往火坑里推,都会努力经营。 
    可后来,有很多企业都不能偿还贷款。老胡开始反反复复想,怎么给上门讨债的人追回欠款?老胡决定主动出击——带上债主去找借钱人,当面锣对面鼓,拟定还款计划,双方当事人签字画押。可连续二十多天起早贪黑四处奔波下来,除了极少数企业签订还款计划并如约履行外,大多数借款企业都已破产倒闭,当初的企业主们有的亡故,有的不知踪影。
    深夜,老胡和老伴逐一核对债务清单,最后的数字让老伴王金梅愣怔着半天没回过神来:无法归还的债务有39万元!吃惊之下老胡又核对了一遍,没有误差,他说自己胸前一热差点吐出血来,本来他此时有心自己担了这些债务,可是这个账对他来说真是个天文数字。

胡丙申内退的时候,家里值钱的也就是一家人居住的小院,家里简单的家具和陈旧的家电也值不了几个钱。 
     一连好几天,胡家人声鼎沸,客厅、厨房到处或坐或站都是人,该吃饭了,债主们没人走,胡丙申也没心思吃。天黑了,还有人坐着不走,硬要胡丙申给个说法。 
    胡丙申说,那时,面对债主无休无止的逼门讨要,面对儿女们的抱怨和指责,他真想一死了之。“可转念又想,债因我而起,就要因我而结,我不能愧对曾经相信我的人,不能愧对我的亲人,尤其不能带着骂名走。”胡丙申说。 

这钱由我来还! 

    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我才56岁,8年抗战就赶走了小日本,我用15年时间,难道还还不清那39万元! 

    没过几天,胡家就又有债主堵门,尽管他和老伴都是热情接待,言辞恳切地重复着一句话:“这钱我们来还,我们一定还!”可几乎所有的债主都知道胡丙申没有钱:“你用什么还,什么时候还?” 

    过了几天,胡丙申回到位于夏县师冯村的老家。4天里,胡丙申制定出一套详细的还款计划并立即实施。他先分组召集债主座谈,大家有话都摆在明面上说,所有民间借贷利息截止到当天,连本带息由他在15年内陆续归还。多数债主也基本同意了这种还款方式,毕竟现在胡丙申明确愿意承担,算是好事一件了。只是,债主们一致商议,最后把还款期限缩短到10年内。 

    在信用社担保的贷款,胡丙申决定本金用自己的工资本还,利息则由自己按季度支付,这样最终连本带息还清,约需12年时间,如果运气好赶上退休工资调高,还款日期还会缩短。 

    亲朋好友得知他这个决定后人人反对,有人建议,他应该把情况反映给县委、县政府,让组织出面解决,凭什么非得你个人去承担这些债务,冤不冤呀? 

    胡丙申谢绝大家好意,说是我自己的私事。第二天,他就把自己的工资本交给了信用社,民间借贷的钱他则另想办法。
    眼看就要过年了,决定还债,胡丙申要拉开架势挣钱了。胡丙申开始写春联赚钱。后来批发了一些花炮,摆在春联摊边,他写春联,老伴卖炮,风雪无阻,从早到晚。 

    过了年,老两口在夏县县城开了家小饭馆,胡丙申操勺,老伴则采购员、收银员、服务员一肩挑,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和面烧水,收拾停当还要赶去早市买菜,夜里十来点钟打烊后打扫卫生,勉强支着耷拉的眼皮还得算算一天的收支。 

    2005年,转而经营烟酒副食日杂小百货。每天由老伴在店里守着卖货,一站就是一天。胡丙申则蹬着三轮车巡回于县城几家较大的批发部进货,价比三家讨价还价,渴了舍不得买瓶矿泉水,饿了舍不得在街边的面摊吃碗面。 
    胡丙申说,10年的“还债”经历,“就像蛇蜕皮”。10年“还债”期,胡丙申对自己的开销限制极严,没有给自己买过一件新衣服,棉衣棉裤上补丁加补丁,儿女们给买的新衣服也不穿,他说这叫卧薪尝胆。
    2009年12月,信用社的贷款连本带息将近9万元,已从胡丙申的工资本上扣完,“阔别”近8年的工资本,终于回到了他手中。2010年12月31日,胡丙申将两叠百元面值现金交给最后一位“债主”,还清了他10年还款计划里最后一笔“债务”。那一刻,胡丙申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2011年元旦,胡丙申10年来破天荒第一次拉着老伴,主动提出上街去买衣服,老两口第一次穿上新衣服拍了张合影。 

    10年去还别人欠下的债,头发由黑变白,值不值?胡丙申说,他这10年,就想着做好一件事——干自己的事,做自己的人,还清账,做好人,“咱心里很明亮,赖人家的钱咱活着不舒服,咱不能亏人。不管受过什么苦,咱吃个亏,但对得起人!” (《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UN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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