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江苏丰县首羡校车发生重大侧翻事故

校车事故驾驶员持B2驾证开A1准驾车 系临时带班

2011年12月14日16:50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作者:曹刚

  本报丰县今日电(特派记者 曹刚)昨天下午,丰县校车侧翻事故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传出消息,8名伤者已全部转到徐州市区医院,其中7人病情好转,生命体征平稳,1名重伤女孩仍未度过危险期。丰县警方初步认定,肇事司机洪旭对事件负全责。丰县副县长张斌说,事故初步定性为单方责任交通事故,洪旭已被刑事拘留。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校车停运整顿。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介绍,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曾因“未备案”被停运。上报公安部门审批时,规定A1驾驶证才可驾驶。而车主洪旭持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另一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他临时代班。

  丰县教育局局长孙光华称,事故车辆不是学校购买的,而是由车主个人与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后使用。“车辆符合接送学生的标准,有正常的年检、审核、保险等手续。”记者了解到,车主与家长协议用校车的情况,在丰县较普遍。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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