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江苏丰县首羡校车发生重大侧翻事故 > 江苏校车车祸消息

丰县校车事故驾驶员被法院批捕 司机事发即投案

2011年12月21日11:14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丰县校车事故驾驶员被批捕

  本报讯 12月19日,丰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12·12”交通事故的校车驾驶员洪旭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洪旭,30岁,丰县首羡镇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2日下午,他持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苏CR1836号大型客车(按规定应持A1证件),搭载首羡镇中心小学放学回家的学生,由南向北行至张后屯村南300米处,因操作不当,致使客车侧翻入路西边水沟内,造成车内23名学生伤亡。事发后,洪旭于当日20时到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投案。

  (侯鹏燕 王佩杰)

(责任编辑:UN608)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