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一直致力研究募捐法规的黄龙教授告诉记者,我国虽然有公益事业募捐法,但类似陈易这样的个人募捐并不在此范围内。从目前的法律看,陈易有权发起募捐,除非她虚构或隐瞒了重要事由,有诈骗嫌疑。[全文][我来说两句] |
一位熟悉网站操作的业内人士的说法,之所以现在网络上频出事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目前的法律无法跟上网络的快速变化,滞后的法律条款很难对虚拟的网络加以约束。[全文] |
在陈易“卖身救母”事件之后,不少网民发出感叹说,希望有一个机构,对民间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目,最大化地透明化公开化,这样当事人就不会再受到类似伤害了。 |
“八分斋”调查后指出,目前我国捐助行为的法律关系靠《公益事业捐赠法》来规范,但这部法律只适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的行为,私人要成立这样的机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八分斋”认为,正是由于慈善组织的缺位,导致了陈易事件的悲剧。[全文][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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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有的条件让你无法断定,这些消息是真是假。”彭兰说,“这也正是网络救助的消极影响。只要有一两次争议,此后公众面对类似的事情就会变得麻木。就像我们在大街上被乞丐骗了一次,以后就不会轻易给他们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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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斋当时的想法是,我只是一个个人的身份,要想帮助王丽就得想办法让公众相信我,整个过程就必须公开透明。于是,从一开始,在没可参照的成熟操作时他就想好了整个捐助行动的程序…[全文][我来说两句] |
这套程序从捐助王丽开始,一直坚持到现在,贯彻在20多次的网络慈善行动中。两相对照,我们可以看到,陈易事件之所以引发信任危机,就在于没有一套透明的信息披露程序,虽然不能说陈易挪用了捐款,但她面对公众的态度使人相信她会这么干。[全文][我来说两句] |
美国对慈善组织的监管非常规范,美国非政府组织全国慈善信息局(NCIB)制定了慈善组织行为标准……慈善组织的透明度非常大,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去查账。这种形式的监管事实证明是有效的。[全文][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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