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暴利背后的畸形逻辑
在我国现行“以药养医”体制下,医院需要靠药品、医疗器械、昂贵的检查费用补贴开支,而医生、药房工作人员则从医药用品销售中获得大量灰色收入,也已是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达成的“潜规则”。报道透露,销售这种心脏支架的公司,按行规必须私下按医院进价10%至15%的比例付给医院心内科负责人或主刀医生。这还只是“已计入销售成本”的明的费用,暗的如私下请吃、协助出书、出国旅游等各种投入更是无底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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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缺位、法规滞后是主因
在医疗器械生产商到经销商再到医院的利益链条中,其上端,生产商需要经销商推销,只要能把器械卖出去,再高的价格也不会过问;而在这个利益链条的下端,医院的合理利润也是按照医疗器械的价格提成,这意味着医疗器械的价格越高,医院获得的利润也就越高。最终,只能由患者为生产商、经销商、医院的高额利润“买单”。此外,法纪对医药回扣约束作用软弱,也是医药流通领域重重黑幕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重庆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孙元明认为,政府监管缺位、法律法规滞后,导致患者利益无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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