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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晚上,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联防队员杨喜利擅闯民宅打砸,并对女店主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女子丈夫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事件曝出后引发媒体和网友极大关注,中国废而不除的治安联防制度再次不堪。而女子丈夫对一名小小联防队员的怯懦虽显得有些极端,但这却是底层弱势群体对公权力惧怕心理的最好肖像。[新闻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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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而不除的治安联防队
中国特色的“治安联防制度”的产物
僭越公安执法,治安联防滋生恶性案件
治安联防缺少法律依据,成为一大顽症
治安员制度折射底层权力生存状态
看似不起眼的权力滥用也能滋生滥权
 
废而不除的治安联防队

废而不除的治安联防队

 ——中国特色的“治安联防制度”的产物

  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是中国特色的“治安联防制度”的产物,亦称公安杂牌军。警力不足是长期困扰中国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个缺口曾经就是靠治安员队伍来弥补的。2004年,公安部下令全国清理治安员队伍,限期三年内全部清退,以后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但这项决定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治安员在全国范围内仍大量存在。

存在半世纪的治安联防制度

  中国治安员队伍最早诞生在上世纪60年代的上海和青岛。当时并没有招聘制度,治安人员来自各个事业单位、厂矿等团体。单位派出自己的治安员到辖区派出所报到,大家进行区域分工负责。工资待遇全在原来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国庆说:“本来有10个警察,采取这种措施以后,就可能有上百个人来执行治安巡逻的任务。覆盖的区域非常大,而且财政负担还没有增加。治安联防制度多年来都是中国群防群治的法宝。”治安员制度在珠三角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成功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巅峰时期全国治安员数量

  2004年在公安部通知要求清退治安员之前,中国的治安员数量可以说到达了历史最高点。当时,公安部政治部队伍管理处处长李遂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全国的治安联防组织大概有46.7万多个,其中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大概有20万个,全国公安机关自己招聘的治安员约有36万多人。而权威人士认为数字远不止这些。据报道,仅广州市就有12万治安员。也有专家统计,目前中国治安员人数在100万至200万人之间。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警察只有2万人,而治安员数量却多达12万人。[详细]

2004年公安部要求用3年时间全部清退治安员

  由于治安员制度产生的一系列问题,2004年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全部清退,即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有人认为,这一举动是继我国政府取消收容遣送制度后,又一个从制度上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可意外的是,公安部此项决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尤其是珠三角各地公安机关采取续整顿或收编等方式,让这一制度坚持到了今天。[详细]

 僭越公安执法,治安联防滋生恶性案件

 ——治安联防缺少法律依据,成为一大顽症

僭越公安执法,治安联防滋生恶性案件
  治安联防制度确实产生过良好效果,不能一笔抹杀,在这个群体中也确实出现过一些反扒能手、见义勇为的群众英雄。但是,治安员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在一些地方治安联防队伍甚至成为影响警民关系、败坏公安机关形象的一大顽症。

治安联防缺少法律依据,像个口袋啥都能装

  在全国人大所有成文法中,从来找不到治安联防队员这个名字,这是一个从来就没有经过法律授权和确认的"伪执法"队伍,所以其存在的合法性不足。其存在的唯一依据可能是地方的行政规定,但这些规定也很不清晰,比如根据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群众联防队伍受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领导,受公安指导和监督。复杂的人事关系导致治安联防队员不得不大量承担诸如计划生育、丈量土地、设卡设点甚至撵猪打狗等的规定之外的任务。[详细]
  其次是经费问题,仍以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规定为例,它规定群众联防组织活动经费和经济报酬,主要从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这种自费养队的模式,又导致部分村庄把治安联防商品化,默许甚至鼓动治安队乱收费、乱罚款、乱扣留、乱提成,以此解决经费甚至实现创收。

僭越公安执法权,治安员甚至成了不稳定因素

  根据规定,治安员不能单独执法,只能配合、协助公安机关的工作,既没有侦查权、审讯权、处罚权,也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但不少地方的执法者却把执法权有意无意地“转让”给了治安联防队。一旦酿出事端,公安机关就可以推脱责任。这些治安员多数由公安机关依靠罚款供养。部分治安员队甚至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很多队员缺乏起码法律知识、未经严格培训,往往好逸恶劳,吃、喝、嫖、赌等无师自通,久而久之,不但维护不了社会治安,反而成为不稳定因素。[详细]

部分与治安员相关的恶性刑事案件

时间
典型事件
2011年10月23日
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其中,一通乱砸后,对老板娘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事发地距离社区警务室和社区联防队仅10米之遥。[详细]
2008年4月11日
福建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办事处围里社区联防队的9名队员,在巡逻时以川籍民工邹茂刚有偷窃自行车嫌疑为由,将其带回治安值勤点拷问,并强迫其供出"同伙"。结果邹茂刚被殴打致死。[详细]
2003年6月20日
在深圳市宝安区某村,湖北籍打工者沈国洪及另外3人与治安员陈锦明发生摩托车追尾事故,陈锦明召集10余名治安员将沈国洪等人当街殴打。沈国洪于次日凌晨死亡。事件引起中央高层批示。
2003年6月15日
郑州一个重大涉黑团伙被打掉,黑老大张义担任过治安员,并且还立过一次三等功,也似乎为当地治安做了一些事情。但他却在一方面维护治安的同时,另一方面进行着违法犯罪的勾当,最终沦落为恶魔。[详细]
2003年3月20日
大学生孙志刚走在广州街头,他因没有暂住证,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走。在收容所,他被脚踢拳打、肘击棍捅,3天后,死于救治站。此案轰动全国,最终推动了收容制度的废止。[详细]
1994年5月5日
佛山市澜石镇潘村治安队队员陈海初、邵富伟巡逻时发现外来人员李留明等三人在工地盗窃模板,于是将三人抓获并自行审问。治安队员向李留明下阴和胸部连踢数脚,导致李身亡。而就在这之前的5月2日,广州市荔湾区中化酒店自建保安队队员才刚因查房,将一工程师当场打死,将一政协委员打伤。

治安员制度折射底层权力生存状态

治安员制度折射底层权力生存状态

——看似不起眼的权力滥用也能滋生滥权

  10月23日晚上,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王娟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杨武对一名小小联防队员的怯懦可能有些极端,但这正是底层社会弱势群体对公权力惧怕心理的最好代表。

强奸案事发地正是弱势民工聚集地

  从深圳市中心驱车半小时,穿过南头检查站,就到了宝安区。这里由于地处关外,进出不需特区通行证,于是便成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首选聚集地。2007年深圳宝安的民工数量已经达300多万,是当地人口的十几倍。数量庞大的民工给宝安带了社会治安管理问题。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宝安的治安状况急剧恶化。警方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4年,宝安区的立案率猛增76%。宝安需要联防制度来补充警力的不足,即便这一制度很不规范,联防队员滥权现象时有发生,与之相关的新闻报道有不少。[详细]

弱势群体对公权力的畏惧

  杨武这样对记者诉苦:"我的性格也是逆来顺受,凡事都忍让。他说自己是联防队员,每天跟警察在一起,跟警察是铁哥们,担心报警没用。再加上我还要在这里打工生活,只能忍气吞声,不然会被猛烈报复。"相信没有多少人会比杨武更怯懦,但在被滥用的公权面前,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妥协。一位"北漂"朋友曾对小编讲起自己的家事,其父亲因征地问题与村委会发生矛盾,因此自己婚后回家办准生证没少向村委领导低三下四。而最终父亲的大棚被村委强拆后,他的第一想法也是劝父亲,还是认了吧。[详细]

弱者对弱者的权力蛮横可悲可叹

  人们通常假定当社会在堕落时,造就了一批为富不仁的富人,而穷人还保持了勤劳、朴实的本色,但是可能事实并不是这样,从某种意义来说在社会堕落的时候,穷人也会随之而发生堕落,而他们堕落的过程甚至超过了整个社会的堕落。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他说:“强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上述强奸案作案者杨喜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弱势群体(依据官方消息,他被成为临聘人员),依据手中压根不应有的权力压榨怯懦的杨武。[详细]

  深圳宝安联防队员强奸女子案让中国的联防制度再次不堪,在为女子丈夫杨武的懦弱而不屑之余,请不要忘记反思,在公权力面前,或许我们只不过比这位自称“史上最窝囊男人”的杨武(甚至是杨喜利)少走了五十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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