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论战活生生的成了比人多,比嘴狠,如果人人都这么想,最后得益的肯定不是普通人,而是强权 |
2012年伊始,最热闹的一件事情莫过于“打假卫士”方舟子怀疑韩寒找人代笔写书,棋逢对手,两个公众人物开始决战网络的“紫禁之巅”,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然而很多看客却也看明白了这场骂架中表露出的一些现象,似乎这些趋向远比两位名人掐架更有看头。
BRIEF 1
韩方大战没有谁对谁错名人也是普通公民,不存在无责任的言论,也不存在禁区 BRIEF 2
法制社会,法律至上民间冲突,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法律途径解决,都是良性方式 BRIEF 3
名人对战转变为网上群架武斗不文明的对骂才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悲哀 BRIEF 4
诉诸暴力的方式,终究会导致暴力崇拜这么看来没有谁是什么真正的赢家,得益的只会是强权 |
BRIEF 1
韩方大战没有谁对谁错名人也是普通公民,不存在无责任的言论,也不存在禁区韩方大战可谓旷日持久,国人大多有个这样的习惯,喜欢争执一下,到底谁是对的谁又是错的,然则在这件事情里面,其实根本无所谓谁对谁错,方舟子有质疑的权利,不管他是名人还普通人,韩寒也有反驳的权利,不管他到底是不是青年人的意见领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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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社会,法律至上。不管是什么纠纷,最终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制社会的公民,也应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韩寒起诉方舟子当然是合理合法的。 依法维权绝不是扼杀舆论批评现在选择走上法庭,通过公开审判公布他的手稿,证明他的原创性,是依法在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因此,也不能把依法维权,说成是扼杀舆论批评。民法中保护人格权名誉权的法律规范已经是完备的。韩寒将在上海提起诉讼,“要求公开更正、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因此,这不是一个刑事“诽谤罪案”,只是一个民事上的名誉侵权案。这不用找国外判例,中国就很多。走刑事控告还是民事自诉,一看后果严重程度,二看原告自由选择渠道。因为诽谤刑事也是自诉案,不告不理。韩寒选择的是民事侵权索赔。参照法院的案例,和我国法律规定,方的言论中,仅仅是质疑部分,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有的下了定论部分言辞,法院可能会认为其证据没有达到高度盖然性,但下了肯定性结论,因此,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大,当然,最终判决结果需要看法院。 |
BRIEF 3
名人对战转变为网上群架武斗不文明的对骂才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悲哀有人称微博带来了一场“微革命”,让普通民众找到了接近名人的机会,同时也让公众人物发现了情绪的“宣泄口”。看似各取所需、一派和谐,然而除了短、平、快地传播信息,也呈现出另一面:浮躁、混乱,以及越来越浓烈的火药味。微博在国内不过一年多的历史,可曾经通过微博开骂的名人可以列出一长串:谢娜、牛莉、宋丹丹等等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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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网络骂战,作为公民意见领袖的韩寒有权利捍卫自己的声誉,他的支持者们反击方舟子的语言很激烈,有的甚至谩骂,反映了很多人对偶像的留恋。双方的争执很尖锐、冲动,这是中国社会在现阶段特有的纠结。两人都是著名的公众人物,当中国在思想和舆论层面需要很多厘清的时候,他们应当有各自不令人失望的表现,他们都不应为战胜对方而不择手段,给社会树立坏的榜样。如果是用这种语言暴力制胜,那么双方不管是谁赢了,都会给开启恶例,会影响墙头草们支持这种行为。现在的网上论战活生生的就成了比人多,比嘴狠,比胳膊粗,如果人人都这么想,最后得益的肯定不是普通人,而是强权,它会慢慢开始影响大众的思维方式,认为强权才是“硬道理”。 |
结束语: |
韩寒有权利捍卫自己的声誉,他的支持者们反击方舟子的语言很激烈,有的甚至谩骂,反映了很多人对偶像的留恋。双方的争执很尖锐、冲动,这是中国社会在现阶段特有的纠结。方舟子的质疑也许草率,韩寒可以诉诸于法律手段,这并不是微博上一些人说的钳制言论自由,还有韩寒的那些支持者们,如果他们一味的只是用泼妇的方式,暴露的只能是韩寒及其圈子的底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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