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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6日 第882期

缺少公开透明的民众监督,任何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不可能是真正有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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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如果你想知道马英九,萧万长他们持有什么股票,有几处房产,有多少存款,很好办,只需查查他们的资产公开项目便会一目了然。在台湾,公职人员财产公示不是新鲜事,为促进廉能政治、端正政风,让黑金远离公众事务,台湾于1993年7月2日公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同年9月实施,2008年有过一次修正。

>> 新闻:台湾政要财产申报:马英九夫妇财产过亿新台币

BRIEF 1

台湾资产申报制:公职人员谁赚多少钱民众一目了然

台湾的资产申报是义务吗?什么人必须要申报呢?

BRIEF 2

财产多少,要看执政后赚了多少

马英九存款2100万元人民币 较去年增长66万余元

BRIEF 3

不管财产有多少,来源合理合法无可厚非

台湾对贪腐处罚很严厉,如果是贪腐得来的下场就是阿扁了

BRIEF 1

台湾资产申报制:公职人员钱多少民众一目了然

台湾的资产申报是义务吗?什么人必须要申报呢?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源于瑞典,迄今世界上已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生根开花,为促进廉能政治、端正政风,让黑金远离公众事务,台湾于1993年7月2日公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同年9月实施,2008年有过一次修正。别管你是“主席”还是“行政院长”都得公示你的小金库。

人员涵盖广泛:只要在政府机关工作就得申报

  (1)依据台湾“财产申报法”第2条的规定,上至所谓的“总统”下至一定级别的地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甚至是特殊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都应进行财产申报。
  (2)具体而言,除了高级官员以外,需要进行财产申报的还有:各级政府机关职务列简任第十职等(近似于大陆的正处级干部)之上的主管人员;代表政府出任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各级公立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台军队上校以上各级军官;各级民意机关的民意代表;法官、检察官;司法警察、税务、海关、地政、会计、审计、建筑管理、工商登记、城市规划、金融监管、商品检验、商标专利、公路监理、环保稽查、政府采购等业务主管人员以及经核定有申报财产必要的其他人员。
  (3)受理财产申报的部门 受理财产申报的部门分为两类。简任第十二职等(近似于大陆的正厅局级)以上的高级官员的申报机关是“监察院”,其余人员向所在单位的“政风”部门(即人事核查部门)申报。 2008年10月修订后的“施行细则”正式生效,该细则对代表台湾地方政府出任公司董事和监事人员的财产申报作了具体规定。这使不少代表政府的董事和监事无意继续任职而纷纷提出辞呈。由此可见,台湾财产申报人员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申报人员的财产范围那些需要申报:需要填写具体各项收入

  (1)都哪些要申报? 公职人员应申报的财产包括台湾岛内外的不动产、船舶、汽车及航空器;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价值20万元以上的珠宝、古董、字画及其他具有相当价值的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采矿权、渔业权,甚至名贵的盆栽、高尔夫球证、高级会所的会员证等以及10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及各种投资等。
  (2)配偶子女财产也得报备,有变动也得说 除了对财产进行申报外,有些财产还应一并申报财产取得的时间、原因以及取得的价格等内容。另外,申报并不限于申报者本人财产,公职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上述所有财产,也应一并申报。为实现重大财产变动的透明化,“财产申报法”还规定了财产变动申报和强制信托制度。财产变动申报,是指申报人在定期申报时,要将申报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不动产和上市公司股票等财产的变动情况,如变动时间、原因及变动时的价格,填入公职人员变动财产申报表,提交给受理申报机构。
  (3)针对高级官员设立强制信托 强制信托是专门针对高级官员而设立的,是指除了自用不动产以外,申报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其他不动产和上市公司股票等财产应当在申报之日三个月内委托给信托业。 财产变动申报和强制信托制度使公职人员的财产变动状况得以公开,便于接受监督。

申报材料审核很清楚:政府公报并上网公告

  (1)三个月内完成审核,网上公示 财产申报的真正意义在于公开透明。受理申报机构在接受申报资料后,应当予以审核,并汇编成册,向社会大众开放,供人查阅。除了这种公开方式以外,根据“施行细则”的规定,受理申报机构还应当在完成审核的三个月内,将申报资料刊登于政府公报并上网公告。为了便于申报资料的公示与查阅,台湾当局所谓“行政院”会同其他机构于1993年8月还共同制订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审核及查阅办法”。正是因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公开,所以民众和媒体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去年年底,"监察院"公开了马英九等74人的财产申报资料,其中,马英九的银行存款达6468万元。
  (2)陈水扁案就是这么被曝光出来的 “监察院”又公布了一批财产申报资料,其中包括“扁案”特侦组陈云南等人的财产状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财产的过度公示会影响到申报人的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因此,3月12日“行政院”与“考试院”通过了对“办法”的修正,即未来民众查阅财产申报资料时,受理机关需遮盖申报人个人基本信息、建筑物门牌号码及汽车牌照等资料。

如果违反:处罚很严重 罚款巨额 还有牢狱之苦

  为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受理申报机构可以向财产所在地相关机构、团体或个人进行查询,受查询者必须如实说明,否则会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人如果违反强制信托规定的,会被处6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人故意隐匿财产而逃避申报的,会被处2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或故意不实申报的,受理申报机构可以通知其限期改正,并处6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人经通知仍未申报或改正的,将可能构成犯罪,申报人要承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处分机关作出上述处罚结果的,要将受处罚人的姓名及处罚事由予以公告,也就是说,不仅申报资料公开,违法申报行为的处罚结果也要向大众公开。

BRIEF 2

财产多少,要看执政后赚了多少

马英九存款2100万元人民币 较去年增长66万余元

  根据最新汇率:1 台币(TWD) = 0.2135 人民币(CNY) 7372万,据台湾媒体报道,“监察院”5日公布最新财产申报资料,马英九夫妇名下的动产与不动产总额破亿,在存款的部分,高达7372万6759元(新台币,下同),相较于上次申报,马英九夫妇的存款一年增加310多万元。这部分资产折合成人民币大约为2100万人民币。
  [不动产]马英九与妻子周美青名下持有土地5笔、建物4笔,地点分别在台北市文山区兴安段、台北市大安区龙泉段、新北市新店区中正段。
  [动产]马英九夫妇因现金未达申报标准,在现金栏的部分空白;存款则高达7372万6759元,分别存在中华邮政、台湾银行、台北富邦商银、兆丰国际商银、美林公司纽约分行、美国商业银行,但相较于上次申报,存款金额增加310万701元。
  [有价证券]以每单位10元计算,未信托的部分达24万2286元,信托的部分为71万6640元。
  [汽车]马英九夫妇上期申报时,名下仍有一辆裕隆Nissan T302488cc的轿车,但此次申报已不见车子的踪影。
  [其他]另外,上期申报时,马英九一家4口共有7个终身寿险,寿险保费1年缴交37万0428元。不过,此次申报只列要保人,未列被保险人,也不再注明缴费金额。【详细

台湾消费高 马英九夫妻资产过亿却不是“亿万富豪”

  在高雄,宾馆保洁员每月有2万多元,等于大陆4000多人民币。据台湾某银行的调查,以平均工作五年的上班族来看,台湾人均月薪为 32850元新台币。台湾中产标准:年入50-150万,稳定贬值中。5辆以上机车,车奴不算。自有住房一套,乡镇房、房奴不算,这么看来一亿台币资产的话不多的,也就一套房子钱。,马英九夫妻的生活也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种“亿万富豪”。

马英九的身家 5900余万元在老婆名下

  “酷酷嫂”周美青也拥有家中大多数资产,成为马英九的“老板”。周美青拥有大多数财产,在7300余万元存款中,周有5900余万元,总价值约24万元的有价证券也全归她所有。信托财产部分,有四笔土地、二笔建物列在周美青名下,价值71万余元的台湾上市柜股票中,有三笔价值66万元的股票归周美青所有。【详细

“行政院长”陈冲:出身金融界 财富累积在执政前

  “行政院长”陈冲日前曾称呼自己妻子柯长珠是“家里的老板”。陈冲确实将大部分资产都登记在妻子名下陈冲夫妇共有1319万余元存款,大部分属陈冲所有,共1000余万元,柯长珠仅约235万元存款,但在有价证券方面,绝大多数都在柯长珠名下,共1600余万元,陈冲仅有400余万元。在信托财产部分,陈冲将一笔土地、七笔建物交付信托,皆登记在柯长珠名下;另外仅有一笔价值193余万元的信托股票为陈冲所有,其余13笔信托股票,共价值2800余万元,都列柯长珠名下。另外柯长珠拥有一条珍珠项链、一只钻戒、一对耳环,共150万元,还有一辆奔驰车;陈冲则有一笔土地、一栋建物、一辆雷克萨斯汽车,及一笔价值60万的著作权。
  出身金融界的“行政院长”陈冲夫妇,不仅身价超过马英九,理财手法更是多样。两人申报的一千三百多万存款中,包含美金、日圆、欧元等外币;未信托的有价证券市值超两千万元,其中基金商品就有廿五种,绝大部分以外币计价;持有的岛内上市公司股票,光是票面价值就超三千万。此外,陈冲夫妇也在北市信义区及新北市拥有房产,名下还有两辆百万进口名车。【详细

BRIEF 3

不管财产有多少,来源合理合法无可厚非

台湾对贪腐处罚很严厉,如果是贪腐得来的下场就是阿扁了

  与澳门相比,台湾和香港公开官员财产的做法要早十多年,其中最阳光的要数台湾。2010年5月,台湾“监察院”把原有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专刊”改名为“廉政专刊”,每月至少发行一期。本刊记者曾到访台湾“立法院”,在一楼媒体接待室,每个记者都可以查到马英九等人的财产资料。合理的收入来源,媒体觉得是可以得到尊重的。

尊重合法收入,别人没法对合理收入说三道四

  台湾公职人员定期申报公开财产制度,让人耳目一新。动产多少?不动产多少?年收入多少?增加或减少原因等简单明了。这样公众对于合法收入也是尊重的。劳动所得[如职工的工资、奖金;农民在承包经营中按规定提留和交税之外的收入,经营家庭副业的收入,个体劳动者合法的利润,稿费等],福利和社会保险收入[如福利费、退休费、退职费、补贴费、助学金、抚恤金等],接受赠送、继承遗产以及合法的租金、利益等。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所有权。所以他们公开了,民众也觉得是可以的,没办法对那些说三道四。

严肃惩罚贪污腐败,阿扁就是例子

  台湾:关于贪污罪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特别刑法中。1963年台湾当局公布施行并于1973年修订的《勘乱时期贪污治罪条例》是贪污罪的主要法律渊源。据悉,该条例又于1992年修订,成为《贪污治罪条例》。 台湾刑法关于贪污罪的惩治受其对贪污罪分类的影响而轻重不同。对重贪污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除死刑外得并科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次重贪污罪(较重贪污行为)可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五万元以下罚金;对普通贪污罪(较轻贪污行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金。对情节轻微案件适用有较轻处罚规定之刑法或其他法律。【陈水扁贪污案刑 坐牢十七年半

台湾官员财产公示:有民众监督 所以公开透明

  财产申报的真正意义在于公开透明。台湾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是一项有效的反腐败制度设计,为了要进一步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需要民众监督,不能让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成为“走过场”。只有公开监督,才能激活这个制度。缺少公开透明的民众监督,任何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不可能是真正有效的制度。台湾在这一点上做的比较好,所有的公职人员的财产都被公布网上,官员的动产和不动产都要申报,这样的财产公开才具有公信力!

对未申报的如何监控才更重要,才能让“国民心服口服”

  如果“没有严格的监控体系,很多人准备钻空子。”申报公开的,很多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没有申报的部分呢?台湾有完整的体系,一般是不会漏下公职人员的具体的,所以查询他们其它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资产也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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