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起源于骤然紧张的领海关系
1970年以前,世界各国对于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均表示认可,在当时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然而进入70年代,南海周边国家纷纷对南沙群岛中的岛礁提出了主权诉求。南沙群岛的主要岛屿被五国六方控制,其海域被六国七方所分割,这种分割和控制有蔓延的趋势。南沙群岛主权问题成为亚太地区的“热点问题”。面对南海的纷乱局面,邓小平首次提出了“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一开始就是因钓鱼岛问题而生
1978年10月25日,邓小平应邀访日,两国政府约定不谈及钓鱼岛问题,可是在记者会上, “钓鱼岛问题”还是被提了出来。邓小平说:“(钓鱼岛)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放十年也没关系。”这是邓小平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著名思想的萌芽。
此后,邓小平又多次阐述并完善了这一思想。1979年在会见日本来访客人时,邓小平表示,可以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同年6月,中方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方提出“共同开发”的设想,首次公开表明了中方愿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模式解决同周边邻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立场。
“主权在我”是邓氏领土方针的前提,主权问题不容商谈
1988年4月,时任菲律宾总统阿基诺夫人访华,邓小平会见她时再次阐述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邓小平还阐述了“主权属我”的立场,明确指出,“南沙群岛,历来的世界地图是划给中国的,我们有很多证据,中国对南沙群岛最有发言权,南沙群岛历史上就是中国领土。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邓小平关于南海、东海的多次讲话,都明确讲到主权问题,因而其有关处理领土争议的主张被总结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权属我”被当做后面八字的基本前提,不能废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