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东消息近日,几经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新《条例》增加了对高收入超生者的罚款征收措施,城镇超生者,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者,对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两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对农村居民违法超生者,本人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上年人均收入者,对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两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新条例还加重了对重婚生育的处罚,征收6倍以上9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