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心不可欺百姓不可愚-评北京昌平某村罢免村官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1日00:17 人民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姜屯村罢免村官的事,在春节前的媒体上已沸沸扬扬地热闹过一阵了。事后二十多天,笔者从最新一期的《新民周刊》得知,按惯例3月份就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但姜屯村村民却再也等不及了,1月25日,该村村民终于做出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成功罢免了村委会的整套班子。尽管因为春节已经下过“毛毛雨”,成功罢免的消息并不那么令人意外,但是看了该村罢免过程之艰辛无奈,曲折复杂,笔者内心实在感慨不已。尽管,这样的罢免完全是依法进行、且“早该如此”的。
从2003年7月发起动议,到2004年1月成功罢免村委会整套班子,半年多的艰苦历程,其实起因并不复杂:村干部辜负了村民的期望,一是不为村民办事,二是村经济不透明,三是涉嫌以权谋私,其中的罢免“导火索”来自于村民们拿不到失去土地后应得的补偿款,直接威胁到村民的日后生活。有了这样的充分理由,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们的罢免行为是毫无争议、完全正当的。但是,在村民行使正当权利的问题上,当地政府的态度及某些做法却着实让人有些“读不懂”。
比如,区政府印发的27号文,在关于土地征用占用收入使用方法的规定指出: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按人平均分配土地并延包30年以上(含30年)的,所得土地补偿款的40%一次性补偿承包农户,其余部分归集体所有。而得不到这笔补偿款的村民,却被村主任告知“没有一次性补偿的说法”,拿着文件找到区里,区里又说,一次发放、两次发放还是逐年发放应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区政府文件上的“白纸黑字”,竟被区政府工作人员随便解释,将村民们支来支去。
再比如,镇政府、人大进村核实是否满足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的条件时,核实工作却由与此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村委会干部带领进户,招致村民不敢表态,人为地造成“五分之一以上”这个条件无法顺利满足,首次罢免因此而失败,罢免工作平生枝节。是镇干部们考虑不周?还是有意为之?实在耐人寻味。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但是多年来,这个“自治”始终与党政工作网络绞在一起,致使村委会到底该“自治”到什么程度,始终没有统一的说法。在姜屯村罢免村官这件事情上,当地政府“既不明确反对,又不特别支持”的暧昧态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也许,姜屯村罢免村官的事不能“笑到最后”,但是其中透视的信息却让人无法平静。在昌平,继姜屯村、四合庄村罢免村官后,南邵镇有两三个村也提出罢免村官,都是和土地有关,说明征地补偿问题已经具有了相当的代表性。
能怨村民们“分光吃净”吗?他们是因为对村干部太不放心才提出罢免的,这样的民意难道不应该引起关注吗?既然罢免行为“都和土地有关”,都是因为“不透明”,当地政府为什么不能在征地补偿问题上,将公开信息,规范发放当作一个重点问题来解决呢?此外,政府该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村民的罢免行为,如何在政策法规的范畴内,既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又手法得当地加以引导(实事求是地说,好几个村都“跟风”般地提出罢免村官,这其中很难说都是理智的)?在尊重百姓权利的基点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这难道不是摆在各级党政组织面前的一个紧迫任务吗?来源:人民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