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显示,广州乞讨人员数量众多成分复杂,已成治安一大隐患
新快报记者 尹来
从乞丐横行到乞讨的职业化,长期存在的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已经在广州市逐渐表面化,严重影响着社会秩序和城市形象。最近,记者从有关部门处获悉,广州市公安局专门就广州市乞讨人员的情况做了一份调研报告,其中,就广州设立“禁乞区”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
调研报告
广州乞丐分五类
在这份调研报告中,广州市公安局对广州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进行了详尽的总结与分析,根据其人员组成特点及行乞方式,大致可分成五大类:第一类是老、弱、病、残的流浪乞讨人员。此类人员约占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总数的1/5,属于无自主生活能力的群体,主要集中在客流量大、密度高的地区,各区主要路段均有零星分布,此类乞讨人员通常行乞地点较为固定,多以摆地摊、写字的方式向路人乞讨。
第二类是有大人指使的流浪乞讨儿童。经初步调查,这些人主要集中在中山五路、北京路步行街和广园西路、大金钟路口一带,手持饭盆,以跟随、拉衣脚等形式,向路人、游客行乞。
第三类是携带儿童设摊行乞的人员。此类人员约占总数的1/4,多为河南人,部分是同乡一起来广州乞讨,分布范围较广,部分此类乞讨人员时常有强讨强要行为发生。
第四类是怀抱婴幼儿或携带儿童沿街行乞的中年男女。目前,广州流浪乞讨人员以此类人员居多,约占总数的1/3强,绝大多数为贵州人。其行乞地点分布极广,各区主要交通干道、商业地段的路边、饭店、酒店、宾馆门前都有这类乞讨人员的出现。
第五类是持入学“困难证明”乞求经济资助的外地学生。此类乞讨人员年龄在10岁至16岁左右,多来自贵州、四川、广西等省份的贫困地区。此类乞讨人员均身穿学生服手持学校开据的各种“困难证明”(无法辨别真伪)和求助信,在路边摆摊或在交通路口向路人和行车司机乞求资助。
公安说法
“禁讨区”是治恶丐特效药
广州市公安局的调研结果表明,长期存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已经在广州逐渐表面化,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城市形象。同时,当前广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数量众多且成分复杂,部分乞讨人员聚集成伙,在固定的地头乞讨,强抢强要,坑、蒙、拐、骗,并以乞讨为业,已经成为广州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个别乞讨人员还身患传染性疾病,如不及时发现处理,长期任之在社会公共场所流浪,将给居民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针对这种局面,广州市公安局在调研报告中明确表明,治理这种局面的“特效药”就是设立“禁讨区”。并建议,由广州市局指挥中心制定行动方案,统一组织指挥治安、交通、法制、宣传、户政、刑侦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但同时,由于城市“禁讨区”的设立涉及到宪政、法律、社会伦理等多方面的深层问题,广州市公安局也表明,在缺乏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主流舆论的明确支持的情况下,尝试使用这一剂“特效药”,无疑具有一定的风险,有必要慎重对待,必须提请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在此之前,可通过多次集中、定点整治行动,达到实质性划定“禁讨区”范围的目的。
整治意见
乞讨人员分类“下药”
在初步拟订的具体整治意见中,广州市公安局提出:
对第一类流浪乞讨人员,可向其派发《救助指引卡》,劝说其向广州市救助站求助,对自愿要求救助的护送其到广州市救助站。对第二类流浪乞讨儿童中没有法定监护人的一律护送到儿童救助中心;对其中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办理弃婴、弃童有关手续,及时送市儿童福利院;对于有法定监护人的流浪乞讨儿童,告知其监护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经教育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同时,由交警、巡警、保安加强对主要交通路段的路面管理,制止流浪乞讨人员到机动车辆行驶道路上向行车司机行乞行为。对在道路上拦车强乞强讨的人员,可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呈批手续可按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程序进行;在公共场所强乞强讨人员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但是,目前对于14到16周岁的强索强要的流浪乞讨人员,既不能实行保护性救助,也不能实施治安处罚,无法对此类人员进行处理。对第五类流浪乞讨学生,联系其省籍驻穗办事处,由办事处人员劝说其回乡。
市民看“禁讨”
市民林琳:昨天《新快报》记者通过亲身经历说出了流浪乞讨人员不愿进入救助站的一些原因。我就曾经问过一名乞丐,他说,救助站里什么人都有,除了一天到晚都要干活没得休息外,还会经常被坏人打。加强对救助站的管理也十分必要。
市民胡先生:现在许多乞丐把行乞当成了一份“舒适”的职业,比起在家乡当农民每天辛辛苦苦种地,行乞对于他们来说是更好的生存办法。农民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城市出现大量流浪行乞人员的问题就得不到根本解决。
网友jok:看过《三毛流浪记》的人都记得里面印度巡捕和警察驱赶殴打中国乞丐的情景,曾经博得了亿万人,尤其是儿童的同情。但现在却是越来越多人害怕自己被乞丐骗取了同情,这样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得不到帮助。
市民曹先生:城市设“禁讨区”的问题需要经过慎重的考虑,禁讨区设在哪合适?如果把一些乞丐经常出现和聚集的地方统统变成禁讨区,那接着会不会就马上出现另一个乞讨黑点,造成另外一些地方出现社会治安问题。最终我们要让流浪乞讨人员到哪去,这是考虑设立禁讨区的同时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谢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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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乞是假作案是真 北京抓获54“乞丐”
据新华社电 自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至今,北京警方已抓获54名以流浪乞讨为名的违法犯罪人员。
北京警方27日透露,这54名违法犯罪人员中,以流浪乞讨为掩护在北京街头强行乞讨者19人,教唆他人乞讨者13人,骗讨者5人,诈骗者3人,盗窃者11人,故意伤害他人者8人。他们中1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40人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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