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4年是全国人民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全面落实立法规划,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加强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是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关键之年。在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其他方面的立法。我们不仅要完成当年的立法任务,还要为今后几年的立法工作打好基础,做到审议通过一批法律、起草准备一批法律草案、调查研究一批立法项目,掌握立法工作的主动权。
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共27件,其中安排审议的20件,抓紧研究起草的7件。主要立法项目有:一是制定物权法、企业破产法、违法行为矫治法、紧急状态法等一批新法律,二是修改对外贸易法、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批现有法律。凡涉及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立法项目,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完成今年的立法计划,任务相当繁重。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个方面。各有关方面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按照立法项目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着力做好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解释工作,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维护法律权威。
为了做好立法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一切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要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始终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的基础。四要坚持法制的统一,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避免和纠正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之间、法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五要坚持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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