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
建设“停车—换乘”枢纽设施
鼓励小汽车使用者换乘公共客运交通进入市区
《纲要》要求,为了适应家用小汽车普及发展进程,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在市区边缘主要交通走廊规划一批“停车—换乘”枢纽设施。
到2010年之前,要结合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新线建设,在五环路周边地区统一规划建设小汽车停车换乘公交的设施,并实行低价位优惠服务。鼓励小汽车使用者换乘公共客运交通进入市区。
停车位实现“一车一位”
凡合法注册的机动车都要拥有合法的自用停车位
2010年前,北京将大力解决基本停车位短缺问题,要求凡合法注册的机动车都要拥有合法的自用停车位。初步建成与道路交通容量相匹配的停车系统,基本实现停车位“一车一位”。
《纲要》要求,根据发展的实际进程,北京将重新修订居住区和各单位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居住区及各类公共建筑均要按新的配建指标同步建设自用基本停车位。基本停车位短缺的旧居住区或公共建筑,要根据规划分期分批补建或租用公共停车位用于弥补基本停车位的不足。
小汽车经过拥挤路段要交费
将对小汽车实行分时分区弹性管理
北京将针对城区不同地区的资源条件、不同出行时段的交通特性和不同目的的出行需求,将对小汽车实行分时分区弹性管理。必要时在交通特别拥挤区域有选择地实施通行收费制度。
针对不同区域,北京将制定不同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和停车服务价格,同时推行分时分段弹性停车收费率制度。
北京将在市区边缘主要交通走廊规划建设一批停车换乘枢纽设施。首先是在五环路周边地区建设小汽车停车场,并实行低价位优惠服务,鼓励小汽车使用者换乘公共客运交通进入市中心区。以优惠的服务价格鼓励市民通勤出行使用公共交通,小汽车在通勤交通中的比例将控制在30%以下。
到2010年,城市干道高峰小时平均行程车速达到20公里;五环路内85%的通勤出行时间消耗在50分钟以内;边缘集团到达市中心区的出行时间在1小时以内;最远的郊区新城到市区的出行时间不超过2小时;京津冀北地区一体化的综合运输体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北京与周边地区中心城市的陆路运输行程时间消耗在3小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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