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 中国向公职人员侵犯人权宣战
新华社记者 孟娜 全晓书
安徽省阜阳市检察机关日前就震惊全国的劣质奶粉事件刑拘了两位工商所副所长,将惩处范围从制假售假的直接事故责任人扩大到涉嫌渎职犯罪的领导官员,从而成为中国向公职人员侵犯人权宣战最响亮的信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宣布,从今年5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我们把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确定为这次专项活动的查办重点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王振川说。
他指出,此举就是为了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宪法原则。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吴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总是隐藏着官员的玩忽职守和渎职侵权”,由此造成的对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侵犯,亦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
“国家有关方面对今年发生的北京密云踩踏事故、吉林商场火灾、阜阳伪劣奶粉案等一系列重大事故的及时处理,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用一年时间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都体现了‘人权入宪’的现实作用,”吴江说。
据介绍,已被立案侦察的阜阳市颖泉区工商分局周棚工商所副所长李亭君、白启祥在接到有关劣质奶粉的群众举报后,听之任之,甚至在有当事人向他们出示了劣质奶粉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仍然对此事置之不理,案发后又伪造笔录,已涉嫌犯有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26日指出,除了对阜阳伪劣奶粉案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展开调查外,检察机关也已就北京密云踩踏事故对城关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和县文化局文化委员会主任王海燕三人立案侦查。
王振川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在专项检查活动中,不以有关部门移交线索作为查办案件的先决条件,对有关部门未移送、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检查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坚决依法查处。
此外,他还指出,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和虐待被监管人等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也将在专项行动中得到严惩。
最高检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不仅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严肃对待群众举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健全案件移送、协查机制外,还特别指出,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首先必须增强人权意识,树立起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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