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已确定生活垃圾收费方案,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将分阶段实施,首先向单位征收处理费,然后逐步向居民收费。在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府发言人焦扬介绍了上海市容环卫行业实施市场化改革的方案,其中“生活垃圾收费”成为记者追问的热点问题。 以“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为原则,由市物价部门确定最高限价标准。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收费以桶(每桶200公升)为计量单位,实行基数内外不同的收费标准。基数内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40元/桶;基数外加价收费,但最高不超过基数内收费标准的一倍。其中,对高消费娱乐服务业,提高基数内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80元/桶。另外,开征单项重污染产品处理费,首先对全市各大超市和烟酒食品行业征收薄膜塑料袋单项重污染产品处理费,等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到塑料瓶、玻璃制品、电子产品等。 据了解,2003年,上海生活垃圾的清运总量达到585万吨,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4万吨,并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如果每吨垃圾处理费以170元计算,按60%处理率,每年垃圾处理费约达5.2亿元。垃圾处理能力和垃圾排放量的缺口会拉大。而本市现有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滞后,尚有相当数量的生活垃圾只能简易处理。 另外,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将开放。保洁服务市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市场,生活垃圾处置市场三类市场中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要逐步向境内外市场开放。今后,对这些政府采购项目将逐步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争取从2006年起全面开放。其中特别要鼓励社会资金、境外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大、中型基础设施特许经营。 (记者孟录燕)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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