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荒唐办案 市局决定查办
港湾休闲中心已经关门转卖乐器,目前小燕的律师费、生活费全部由老板俞永保承担。俞永保最大的愿望就是还小燕一个清白,将她送回湖北老家。
查办小燕一案的警官叫朱顺林,一起办案的还有一名实习警员,叫谢黎光。
查办小燕“卖淫”案的警官,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警员朱顺林在自己的“抓获经过”中写道:“ 2004年 1月 10日下午 17时许,我们进入了洗头房,出示了警官证后上了二楼。在楼梯口右手最里面的一间按摩包间里,见到刚进洗头房的那名男子正趴在小姐的身上……”
其中的“可疑男子”事后查明是南京某大学的一名在校学生,叫王健刚;那名“洗头小姐”就是小燕。随后,朱顺林和谢黎光把王健刚、小燕和当时在楼下的邹运枚三个人,一起带到城南派出所进行讯问。
在对王健刚的“盘问笔录”中,有这样的内容:(问)你今天为何事被民警带到派出所的?(答)今天我在洗头房内嫖娼被民警查获带到派出所的。(问)如实陈述你在洗头房嫖娼的违法经过。(答) 2004年 1月 10日下午 16: 50许,我路过中华门瞻园路口时,看见路边有一个叫港湾的洗头房,因为当时天正好下着雪,我感觉身上有些冷,我就进了这家港湾洗头房,一位矮个子姑娘接待了我……(问)你把谈妥的价格说一下。(答)谈妥的价格是 100元,还没来得及付钱就被警察抓住了。(问)你以上是什么样的行为?(答)是卖淫嫖娼行为。(问)你为什么要嫖娼?(答)我正好路过中华路那个洗头房,天气冷就进去敲了个背,后来小姐和我躺在一起,我就想嫖娼了……
在对小燕的盘问笔录中,同样记述了这个过程以及大量的淫秽细节。按照警方的盘问笔录,小燕和王健刚在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两次性关系。这份笔录是怎么得来的呢?
据小燕叙述,他们被带到派出所后,自己和邹运枚被铐在楼梯口上蹲着,警官朱顺林开始盘问王健刚。到了第二天凌晨两三点钟,也就是用了 8个小时的时间完成了王健刚的那份笔录。随后小燕在传讯室遇到王健刚时,发现“他总是躲我,不敢用眼睛看我”。
“整个过程确实存在违规之处和一些值得怀疑的地方。”小燕的律师杨朝江对此非常确定,并在自己的代理意见中明确注明:“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小燕没有卖淫行为。经过医院鉴定,小燕的处女膜仍然完好,没有性行为经历,还是处女之身。”
为了亲自证明这一点,采访小燕的南京电视台《直播南京》栏目的记者晓洁也曾专门找到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妇科专家,给小燕做了第二次体检,确为处女之身,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由此推断,‘二十分钟卖淫两次’的结论从何而来?那些大量的淫秽细节从何而来?”杨朝江律师的疑问,也是俞永保的疑问,也是邹运枚的疑问。南京当地媒体也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这样的质疑。
除了这些,查办小燕的办案程序存在许多违规之处。“笔录中明显存在抄袭行为。派出所的警察没有认真负责的进行盘问。”杨朝江律师这样说道,“派出所分别对王健刚和小燕进行了两次盘问并作了笔录。对王健刚的两次盘问笔录是由不同的人做的,但内容却完全一致;对小燕做的两次笔录也几乎一模一样;王健刚的笔录与小燕的笔录几乎一模一样,这些都不合情理。另外派出所对小燕的询问过程中存在打、骂等行为,并曾用脚踢、打耳光、拽头发等方式,逼迫小燕承认有卖淫行为。警方将小燕铐在派出所楼梯口风口长达 38个小时,违反了审讯不得超过 24小时的规定。”杨朝江在自己长达 3千多字的“代理意见”里———记述了这些“不合常理”、“不合规定”、“不合程序”之处。
目前,此案已经引起了南京市有关部门的重视。 7月 8日,记者在南京市公安局得到消息,南京市检察系统已经开始对此案进行调查,以确定朱顺林、谢黎光的办案程序是否涉嫌渎职。南京市公安局对此也表明态度,表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事实真相。
小燕自述
我没有卖淫我还是处女
7月 7日,在南京市郊区的一间平房里,记者见到了小燕。从她的回忆中,我们试图再现事情的大概经过。
你是什么时候到南京的?
去年 2月,来了以后先是玩了几个月,做过保姆,然后学足疗手艺学了很长时间。
你是什么时候在这家店里上班的?具体工作是什么,收入怎样?
我刚上班不久,就是给客人做足疗。刮痧手艺还没学会。足疗收费每个钟头收 20元钱。每个月 400元底薪,生意好了和老板四六分成。
你还记得那天( 1月10日)事情发生的时间吗?
记得,怎么不记得?那天下午四点多钟,那个客人来我们店里,说是要敲背。那天下着雪,很冷,他穿着羽绒服。
然后呢,你们就上了二楼?他有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
是的,我们上了二楼,他脱了羽绒服躺在床上,我给他盖上被子,准备给他敲背。在这之前,他也来过两次,这是第三次。他说他很喜欢我,对我动手动脚,但是我没答应他。我只是给他敲背。我们什么也没发生。
敲背敲了多长时间?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那个警察就上来了。他步子很轻,我根本没听见有人上来。二楼没有门,只是用玻璃隔出几张床的位置。他一下子就出现了。
你还记得他说了什么吗?
他骂我,骂得很难听。还打了我两巴掌。我说我们没有发生,他说我都看见了你还狡辩。这个时候另一个警察也上来了。他们先用手铐把我铐在一边,把那个客人的皮带一抽,客人的裤子就掉下来了,然后就用皮带打了一下客人,又用皮带把他的手绑在了一起。那个客人有点坚持不住了,就对警察说让他们把我放了,带他一个人走。警察说不行,结果就把我们都带到了派出所。
你呢,就没有为自己解释吗?
我说了,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走到街上我反复跟警察说,我们没有发生。但那个警察骂我,说我是在狡辩。
到了派出所以后怎么样了?
到了派出所,警察把我和邹运枚分别铐在两个楼梯口上,让我们蹲在那里,把那个客人带去询问。我们到派出所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五点多钟。等到他们给我做笔录的时候,已经夜里二点多了。所里的人都下班了。
做笔录的时候他们都问了什么?
他们把我叫进去之后,还是骂我,让我不要狡辩。我说我们没有发生。他们就打我,拽住我的头发,一个巴掌打过来,我的头就撞到墙上去了,疼死了。我就站在那里开始哭。那个抓我的警察就说:“你赶快做笔录,想好了就告诉我。”说完就出去了。又进来一个非常和气的警察,对我说,“我们都很辛苦的,也很同情你,你赶快做笔录啊,做完了我们就让你回家。你一个人出门在外,也蛮不容易的。”
然后呢,你对他们讲了事情经过没有?
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我事情经过。后来那个警察就出去拿了一份材料进来趴在桌子上开始写,写了一半就开始问我一些非常奇怪的问题。他问我有没有怀孕,有没有性病,笔录就做完了。然后他们又把我铐在椅子上,给了我一床被子,让我睡觉。
你睡了?
我睡不着,天特别冷。夜里派出所里有个看门的人对我说,让我赶快叫老板送钱过来,不然就别想出去。到了早上,就是 1月 11日的早上,我问他们什么时候可以让我回家,他们说等钱送来了就可以回家了。 11日下午,老板把钱送来了,后来我才知道是 5千块钱。
然后你回家了吗?
没有,他们不让我走,继续留下来,铐在楼梯口。 11日下午,我又看到他们带了几个女的来,说是和我一样,都是“卖淫”的。然后他们又让我签笔录。
你签的什么?“以上笔录和我所说一模一样,张海燕”。
你看笔录的内容了吗?
我没看,哪顾得上看啊,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以为是签完了就能回家。我只看到第一页上写着我家乡的地址。
你读书读到几年级?
小学六年级,初一没读完就不念了,家里太穷了。
你一共签了几份笔录?
我都记不清了,好像一直在不停地签笔录,不停地签,而他们总是反复询问我同样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家乡地址是什么,我叫什么名字。都是同样一个问题,然后就让我签笔录。
没有问你事情的经过吗?
没有人问过。
你吃过东西吗?
没有。连厕所都不准上呢,还吃东西!我的一个老乡给我送饭,他们(警察)也不给我摘手铐,让我戴着手铐吃。我就一口都没吃。不想吃,人都没力气了,还吃饭呢 !我的右手都快疼死了,都勒出血印子了。
在派出所里,你就没有告诉警察你是处女?
我说过,那个姓朱的警官不相信,说我是狡辩。还说“我管你是不是处女,反正你都签好字了”。
你什么时候离开派出所的?
1月 12日中午。我没有回家,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他们说上面判了我一年,他们照顾我,给我减轻处罚,改为拘留 7天。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