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7月16日转载:南京惊曝“处女卖淫案” 无辜大学生被学校开除
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后,“港湾休闲中心”被迫关闭,转租别人经营乐器。小燕和邹运枚也因此失业至今。小燕也没办法回到湖北老家,只有在邹运枚的陪伴下,等待着法院的最终判决。
日前,一件发生在南京市的“处女卖淫案”,引起了舆论的空前关注。今年 1月, 18岁的小燕在“港湾休闲中心”给客人王健刚“敲背”的时候,被突击检查的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警员带到派出所,称其有卖淫行为,被处 5千元罚金,拘留 7天。事后,小燕去医院体检证明,自己仍是处女之身,从未有过性行为。
此事一经披露,还在南京某大学读书的王健刚被学校开除;小燕远在湖北老家的父母伤心欲绝,声称女儿败坏了家族的名誉。为了给小燕讨回清白,“港湾休闲中心”的老板俞永保愤然找到南京市公安局,要求对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行政复议。今年 4月,小燕的行政复议申请得到回应,但南京市公安局并没有对小燕是否真的存在“卖淫”行为事实本身进行认定。
俞永保随即自费为小燕请了律师,在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月 15日,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但法庭认为小燕仍为处女之身的体检证明,和本
案没有直接关系,不予认定。办案警员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是否违规?小燕能否恢复清白之身?目前,南京市检察院已经展开对此事的调查。
背上“卖淫”之名 罚5千拘留7天
小燕被抓起来的那天是 2004年1月10日。但问题的真正显现,是在1月19日。
2004年 1月 19日,南京的低温天气持续了好几天,非常寒冷,零下 10摄氏度的天儿还下着雨夹雪,尽管邹运枚穿着羽绒服,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站上几个小时,也足以让她冻僵。她站在南京市看守所门口,从上午 8: 00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钟,才看见自己的表妹小燕从里面放了出来。
“你跟那个男孩子到底发生了那种事情没有啊?”小燕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个包,一晃一晃的,一副不知愁的样子,而此时,被邹运枚称为“男孩子”的王健刚,已经被学校开除,回到陕西农村老家。小燕的单纯无知惹恼了邹运枚。“你到底做了没有啊?”邹运枚追问了一句。“没有啊,人家还是处女。”从 1月 10日被抓的时候起,小燕就无数次向派出所的办案人员说自己是清白的,还是处女之身。但没有一人理会。此时,邹运枚再次问起,小燕的回答多少显得有些委屈。
小燕的话提醒了邹运枚,如果能证明小燕是处女,不就能说明小燕是清白的吗?
在小燕出事的 9天里,邹运枚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我们都是在一个村子里长大的,都是土家族,家乡的风俗非常严厉,连离婚都不允许,别说发生这种事情了。村子里的人现在都这样想,是我把小燕从村里带到南京来的,却跟着我做这种事情,不但毁了小燕,就连我也没办法再回家乡了。除非,真的能证明小燕是清白的。”邹运枚想着,“小燕在山里面长大的嘛,摔一下都有可能对那个(处女膜)造成损害。再说仅凭小燕自己说,我还不能完全相信。惟一的办法就是去医院检查一下。”
为清白被迫体检 原来是处女之身
邹运枚这样想着,第二天就带着小燕去了南京市鼓楼医院要求进行处女膜检查。但是医院在听了邹运枚的要求后,明确表示拒绝做这种检查。无奈之下,在过完农历新年之后的 2月 24日,邹运枚又带着小燕去了南京市曙光医院,在妇科门诊做了常规体检。“她的处女膜确实完好无损。这孩子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听着医生的话,邹运枚终于松了一口气。
邹运枚松了口气,另一个人却愤怒了。俞永保是“港湾休闲中心”的老板,小燕出事后,俞永保就操碎了心。筹罚金赎人,给小燕送饭,四处找律师。“你要是看到这孩子给铐在派出所楼梯口的情形,你也会心疼的!”这个四十多岁的南京人说起这件事情来仍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零下十几度哎,就那么让孩子在楼梯口冻了两天,那个风就呼呼地吹着,我去给送饭,她的右手铐在楼梯栅栏上,血印子都勒出来了,碗都端不住,菜汤洒得身上到处都是。一个小孩子,才 18岁,她个子长的又小,看上去就像十四五岁,头发都被揪掉了一撮。现在搞成这样,这孩子都不敢回老家。最可惜的是那个男孩子。出事之后,我给他所在的大学打了 6次电话想找他,后来听说因为出了这个事情,被学校开除了。你看过那份笔录吗?写的恶心极了,很多细节让人看了都想吐,说什么两个人‘二十分钟性交两次’。我从来都跟店里的人讲,绝对不允许做那种事情,就是凭手艺挣钱。我那里就连避孕套这样的东西都没有,凭什么就证明有‘卖淫’行为呢!”
俞永保非常倔强,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认死理儿。
为名誉走上法庭 市公安局成被告
似乎所有的焦点,一下子都集中在那份妇科体检病历上。
医生的一句“处女膜完好,无婚史”让邹运枚和俞永保都坚定地相信了小燕的清白,几乎一致认为这样就能讨个说法了。然而实际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
3月 2日,小燕向南京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弄清事实真相,消除卖淫嫖娼带来的恶劣影响。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对滥用职权者给予法律制裁”。 4月 7日,南京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公交治安分局在秦淮区域内查办卖淫嫖娼案件,按属地管辖原则,应移送秦淮公安分局依法处理,其擅自处理是越权管辖。决定撤销公交治安分局于 1月 12日对小燕治安拘留七日,并处罚款 5000元之决定,并责令公交分局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按照《国家赔偿法》,小燕得到了每天 53元的赔偿金,总计 371元。最初缴纳的罚款 5千元被悉数退还。“可是南京市公安局并没有按照我们所要求的那样,对事实本身进行认定,还小燕一个清白。”小燕的代理律师杨朝江说道,“而且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所谓的‘越权管辖’的撤销理由,我们认为是不成立的。我们要求南京市公安局寻找新的撤销理由。”
于是,小燕在 4月 16日,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被告方南京市公安局对事实部分作出认定;要求被告变更行政复议决定,在原有决定的基础上责令南京市公交分局为小燕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6月 15日,此案在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然而在法庭上,法官并没有对小燕的处女体检证明这一证据作出认定。反而认为这份证据和本案没有直接关联。”杨朝江律师这样说道,“事情没有我们老百姓想得那样简单,认为既然人家是处女,还说人家卖淫,那肯定就是受了冤屈。然而在法律上,却不是这样的逻辑。”
失业有家不能回 只等待法院判决
杨朝江律师对这起案子下了非同一般的工夫。在他手头的半尺来厚的办案资料中,有一份是他专门从网上搜索来的,所有关于“处女卖淫”案件的新闻资料。这个从业未满 5年的律师,对于这个官司没有十分的信心,却有着百分的热情。
“其实小燕的处女体检结果,跟案件本身应该是没有必然联系。”杨朝江律师终于说了自己的想法,“只不过大家一听说‘处女卖淫’会感觉非常荒唐。继而会联想到,处理本案的警员是否有可能存在渎职的嫌疑,在办案中存不存在违背法定程序的行为。而这也正是我们想要知道的。只有如此,才能给小燕一个交待。然而换一个角度来讲,只有处女之身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从某种程度来讲让人感觉多少有些悲哀。”
“目前本案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中,注明以南京市公交分局越权管辖为由撤销了公交分局对小燕的行政处罚。这其中的‘越权管辖’到底成不成立;另一个就是,主审法官会否考虑我们提供的小燕处女体检证明的这份证据。”杨朝江律师分析这个案子,“这件事在南京市当地引起了非常大的影响,市公安局也非常重视。当初查办小燕的南京市城南派出所所在的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也已经展开对事实本身的调查。相信不久,就会有一个比较公正的结果了。”
7月 7日,当记者来到南京市采访小燕的时候,几经周折才在南京市区南郊的一间小平房里找到她。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后,“港湾休闲中心”被迫关闭,转租别人经营乐器。小燕和邹运枚也因此失业至今。小燕也没办法回到湖北老家,只有在邹运枚的陪伴下,等待着法院的最终判决。
本版撰文摄影新报记者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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