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鲁海燕报道您若对“机动车负全责”、“不得骑车载人”是否合理、可行有自己的想法,从今天起可报名参加北京市人大将于2004年9月3日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到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据悉,这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结束了为期一周的公开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后,再次就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听取各方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扩大立法民主,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
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公告,北京市居民、外地来京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就听证事项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发表意见。
具体听证事项包括机动车负全责和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两项,欲参加此次听证会的公众可采取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者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设立的电子信箱。
邮寄报名者须在信函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通讯方式、对要发表意见的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牗理由不少于200字牘;也可以从首都之窗下载报名表逐栏填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23日22时(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根据报名人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照各方意见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若干听证陈述人,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通知听证陈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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