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治丧活动一直是个困扰城市文明和形象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了彻底治愈这个固疾,10月10日上午,一部关于推动四川全省殡葬服务体系大变化的《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地方性法规,在四川省政务中心大楼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当天上午,来自全省各地的2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就修订草案中的火葬区划分标准和条件、民间资金进入方式、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形式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据介绍,《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修订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原条例已出台8年,目前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火葬区的划分标准,已与殡葬改革的步伐不相匹配;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资金进入殡葬行业已成为必然,这也就需要从法律法规上进行规范。
在《殡葬修订案》中,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四大突破上:一、《条例》修改后可能会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灵堂;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殡葬事业;三、死者遗体保存期今后可能最长为30天;四、殡葬服务机构的所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从而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对此,三优集团西南医药研究院的副院长曾令名指出,目前四川许多城市的小区里常常搭设灵棚,而敲锣打鼓的喧嚣声、吵闹的麻将声等既扰乱了小区内的宁静生活,又破坏了附近的绿化环境。因此,他建议在《条例》里应增加一条“禁止在小区内私设灵堂”的管理措施。
温江殡仪馆馆长顾蜀平则表示,在火葬区的划分上,《条例》中规定“乡(镇)人均耕地不足0.8亩,居住地距离公路边2公里以内,且距离殡仪馆50公里以内”,这样的标准在操作上缺乏可行性,因为全省各地的地理环境不同,特别是丘陵地区就很难达到这一火葬区规划标准。他认为这条规定有待商榷。
民营企业的代表成都市味江殡仪服务公司副总郑毓清说,民营资本如何才能顺利的进入到殡葬行业,公平的参加市场竞争是关注的环节。郑毓清指出,众所周知的是,目前许多由民政部门直属管理的殡仪馆也在开展殡仪服务,结果导致管理方和经营方混为一谈,他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样无形之中阻碍了殡葬资本的多元化。郑毓清希望《条例》在这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利于民营资本更好地进入殡葬行业。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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