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9日公布了包头“11·21”空难承保较全面的情况及目前理赔进展。
此次空难事故相关风险由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公司分别承保。保监会列出部分“清单”。
中国人保承保了飞机机身一切险和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机身险保额为2300万美元;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中,旅客、行李和货物邮件责任险额为12.5亿美元,地面第三者责任险额为1.5亿美元。上述约86%的保险责任已分保至境内外再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承保了遇难乘客中25人的共26份航意险,保额为1040万元,以及乘客中9人的其他人寿保险。太平洋人寿承保了遇难6名机组人员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90万元,其中1人购买了保额为1.14万元的该公司“老来福”“步步高”寿险。平安人寿承保了遇难乘客中3人的个人寿险,保额约为18万元;2人的团体寿险,保额共计8万元;3人的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
据保监会公布,到目前为止,中国人保已在机身一切险项下全额支付了2300万美元赔款,分保摊回工作正在进行;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的理赔工作也在进行中,其中,旅客责任险将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赔付,地面第三者责任险将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付。个人业务方面,中国人寿累计赔付已达796万元,其中航意险赔付760万元,其他险种赔付约36万元。太平洋保险所有的理赔金额已全部给付到位,共计101万元。平安保险也完成了所有理赔工作,共赔付82万元。上述三家公司预计赔付金额约为1300万元,目前已赔付980万元。另外据已公开的信息,泰康人寿、美国友邦保险、新华人寿等公司也涉及此次空难保险赔付,保额共计约为150万元。(记者 毛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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