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本报讯 认为国土资源部不予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江苏无锡市滨湖区胡雪妹等150位农民,把国土资源部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国土资源部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注意到,前来出庭的胡雪妹等四位村民代表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四位江苏农民操着浓重的家乡话和国土部的官员法庭论法,有板有眼比专业律师不在以下。
原告说,2004年2月18日,无锡市政府在他们居住的鸿桥村委会院内贴出征地公告,公告说要征用他们村的集体土地12公顷。公告里指的村庄工矿用地实际上大部分是村民的私有房屋宅基地。他们认为按照《土地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应该征得村民同意,于是联名向国务院写信,要求对无锡违法征地的问题进行查处。
2004年5月1日,经无锡市政府批准,无锡市国土局在《无锡日报》上发布公告,把以建设开发区名义征用的土地进行挂牌拍卖,变成了商业用地。征用他们村的土地也从12.2万平方米变成了23.86万平方米,面积增加了一倍。他们认为无锡市政府在征用他们村土地的过程中存在违法征地、少征多占、名目不符等问题,而无锡市政府的征地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受国务院委托作出的《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批复》(544号文件)。村民们认为国土资源部的544号批复与法律相抵触,于是2004年5月25日派代表到北京国土资源部上访,要求撤销该批复。随后又按照国土部接待人员的答复对此提出行政复议。而国土资源部却对他们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昨天,国土资源部的代理人称,不予受理150位村民行政复议申请的原因主要是他们的复议申请过了60天的法定时效。
而村民代表却说,他们到国土部上访时,对方答复让他们逐级反映问题。他们逐级先向无锡市和江苏省的国土部门反映了情况,问题并没有解决。他们于7月20日向国土资源部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从5月25日到国土部上访到7月20日递交申请,并没有超过60天的复议时效。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宣判。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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