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暖芷)符合北京低保标准的经济困难公民,在车祸受伤、家庭暴力受伤害时,将可免费找律师打官司。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在原有六类的基础上将增加三项新内容。
据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石光春处长介绍,这三类案件本不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范围之内。但近年来,全市各级法援部门收到很多此类案件的申请。
从保护公民最基本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健康权出发,市司法局目前正在拟定将这三类案件的申请“扩容”到法律援助范围之内。但基于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符合北京低保标准的经济困难公民,因此申请援助时公民要带有说明经济状况的书面证明。此举意味着有更多经济困难的居民可以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案件新增的三项内容
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请求交通事故引起人身伤害赔偿的
因家庭暴力行为引起的民事权益纠纷的
原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申请法援应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要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即北京市低保证(城市居民每月最低生活保障在人均290元以下的证明,除此之外,也可到街道、乡镇等部门开具经济困难书面证明)
出具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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